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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132009-02
2009-02-13

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通知

本公告来自:

各学院(系):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由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主办,旨在贯彻落实全国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促进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和考试改革,全面提升在校学生的英语素质,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通过参加竞赛,促使学生打好英语基础,提高听、说、读、写、译五方面的综合运用能力。学校鼓励在校本科生自愿参加,名额不受限制。

根据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在校本科生参加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各学院(系)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愿报名参加,名额不受限制。本年度竞赛分BCD三类, B类适用于英语专业本科生,C类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生,D类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本科生参加。

二、命题范围和竞赛题型

1.命题范围:初赛和决赛的命题将依据教学大纲,并借鉴国内外最新的测试理论和命题技术、方法,既要参考现行各种大学英语主要教材,又不依据任何一种教材;既要贴近当代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又要有利于检测出参赛大学生的实际英语水平。

2.竞赛题型:初、决赛满分均为150(主观题占90分,客观题占60),其中听力均为30分。决赛口试满分为50分。赛题既考察大学生的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侧重考查大学生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阅读能力和智力水平。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织委员会将于赛前一个月将样题公布在《英语辅导报》大学英语四级版、《英语辅导报》大学教师版、《考试与评价》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版、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www.tefl-china.net)和英语辅导报社网(www.ecp.com.cn)等媒体上。样题中的命题范围、题型、题量、分值安排、难易度及水平度与正式竞赛赛题基本一致,供参赛学生参考。

三、竞赛时间和方法

1.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于20094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决赛于20095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初赛和决赛均由全国统一命题,采用书面闭卷方式进行。

2.参加决赛的学生根据初赛成绩,从参加初赛的学生中选拔。

四、奖励办法

竞赛设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特等奖获奖比率为1‰,一等奖获奖比率为5‰,二等奖获奖比率为15‰,三等奖获奖比率为30‰,获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获特等奖的学生名单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站(www.tefl-china.net)、英语辅导报社网站(www.ecp.com.cn)和全国主要外语报刊上宣传表彰。

2009年暑假期间将举办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总决赛暨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主要活动包括第十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第十届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和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等活动,获特等奖的大学生均有机会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部分优秀选手将有机会被选派出国参加国际大学生英语竞赛和访学活动。

五、报名方法和竞赛经费

1.以学院(系)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根据竞赛组委会要求,凡未参加初赛的学生不得参加决赛。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请各学院(系)于通知下发即日起,登录教务部网站(http://202.114.74.132),在“功能列表”中进入“第三十一届学习竞赛报名”,输入学生学号或姓名,勾选“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科目,点击确定后即可。请各学院(系)于225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费每生20元,由各学院(系)根据参赛学生名单收取后交教务部,按其规定其中5元上缴省竞赛组委会,另15元用于学校竞赛的组织、宣传、考务等工作。

 武汉大学教务部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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