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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302005-04
2005-04-30

武汉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0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本公告来自: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工办

  根据研究生院的工作安排,我院就2005年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录取原则:

  •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 坚持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工作:

  • 根据学校要求,我院组成了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 我院的复试工作按学科组成四个复试小组,由各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三.参加复试的条件:

 

外语

专业课

同等学力加试政治

备注

新闻学院考生

60分

78分

60分

 

55分

78分

60分

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满5年

四.复试基本内容和形式:

  • 专业知识的考查:由学生提供所发表文章的代表作1-2篇,由导师给出复试考查成绩,占10%。
  • 复试面试成绩:由复试小组对学生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养进行考察,由复试小组给出复试面试成绩,占30%。
  • 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初试成绩/3*0.6+专业考查成绩*0.1+复试面试成绩*0.3

  •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进行测试,考试合格者方具备录取资格。
  • 同等学力及跨学科加试成绩及格者方具备录取资格。

五.复试时间安排:

  符合条件的考生均于5月9日上午到新闻与传播学院302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报到,报到请带准考证、身份证、公开发表的文章1-2篇(如有学术方面获奖者请带证书复印件),复试费100元,加试费200元。另享受外语降5分复试的考生还须带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5月9日下午——10日上午面试,10日下午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1日加试(具体安排见院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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