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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20-09
2020-09-25

关于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公示

本公告来自:SJC·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新闻与传播学院特制定《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评审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武汉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全脱产学习),申请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符合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的本年度评审细则,且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界定时间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研究生在校期间,在同一学年度可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但不得以同一成果获评两项及以上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除外)。研究生使用本人不同的学术成果获评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研究生,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三)参评学年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四)当年毕业的研究生。

三、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我院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具体名额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分配名额为准。

参加学术科技创新系列活动获得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且符合《武汉大学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及学科竞赛奖励办法》规定的研究生个人、培养质量较高的基层单位、学校特色优势学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学科予以适当的倾斜。

四、评审程序及具体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进行,新闻与传播学院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程序与具体要求如下:

(一)9月24日,学院成立2020年新闻与传播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吴爱军、强月新;副主任委员为:张琦、程明;评委会委员:陈刚、李小曼、张卓、肖珺、帅晓琴、程盼盼、晋凡舒、孔钰钦、杨泽。

(二)本次评选采取个人自主申报制。申请者须在所在班级召开初评会议前提交申请材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申请书》、《个人得分明细》、科研成果及相关证明原件),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视为弃权。

(三)各班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班级评审小组(硕士班每班至少5人,博士班每班至少3人,其中,班导师为班级初评小组成员,原则上班级初评小组其他成员不得为申请者)。班级评审小组应对参评人员提交的材料召开初评会议进行初审,根据初审情况制作《班级汇总表》,并签字确认参评者的得分与排序(需全部列出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参评者)。所有材料的纸质版与电子版(《研究生国家奖

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申请书》、《个人得分明细》、《班级汇总表》、科研成果及相关证明原件)于10月2日17:30前交至新闻与传播学院308办公室晋老师处。

(四)10月5日,院评审委员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公布进入答辩环节的申请者名单。

(五)10月8日,院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举行答辩,确定名额在各年级中的分配方式,并根据所有相关材料及现场答辩情况对每位答辩者进行打分,按照现场评审分数高低进行排序,确定拟上报名单。(评分细则计分标准仅作为审核初评材料的梯度参考,最终评选结果以答辩现场评委老师评审意见为准。)

(六)10月8日,学院对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上报名单进行公示。

(七)10月13日,学院将评定结果和材料上报武汉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新闻与传播学院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晋老师(027-68754207)。

本细则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时即开始执行。

 
附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申请表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填表前必读)
4.评分细则
5.个人得分明细
6.班级汇总表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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