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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5-03
2015-03-10

新闻与传播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本公告来自:SJC·研究生工作部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为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了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院长石义彬,成员:书记吴爱军、副院长程明。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校复试规则,负责制定本院系具体复试办法。

2.负责本院按专业成立硕士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每个复试小组由五人组成,组长一人,另安排记录员一名。

3.负责组织本院的专业综合课(笔试)试题的命制、各专业课口试试题的命制、对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试题的命制和复试工作。

4.负责制定本院的外语口试的实施方案,组织外语口试试题的命制和对考生的口语测试工作。

5.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6.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

7.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类型 专业 总分 外语政治 专业课1、专业课2 总招生数 推免接收 数 上线数

 

(含夏令营)

复试比例
学术学位硕士 新闻学、传播学、数字媒介 360 60 100 83 52 43 138.7%
广播电视艺术理论 360 50 100
专业学位硕士 新闻与传播硕士 365 60 100 43 10 46 139.4%
校外班 深圳班(传播学专业)单考 305 35(单科最低分) 20   25 125%
北京班(新闻与传播硕士) 315 45(单科最低分) 30 注:最终分数线不低于国家线 16 53.3%

三、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

根据夏令营优秀营员的相关优惠政策,凡达到国家线(A类线)的优秀营员均可免复试,但需参加体检。符合条件的优秀营员人数需等国家线下达后公布。

四、调剂政策

1、本院不接受院外调剂生。

2、由于本院北京班生源不足,拟接收院内专业调剂,调剂要求为:1、过北京班的分数线,2、有委培单位同意委培的证明。有符合要求者请于3月24日前将调剂申请及单位证明交到新闻与传播学院307办公室。(北京班与校内生的区别:1、在职学习,2、不享受奖助金及保险,3、毕业派遣回委培单位)

如申请调剂生源充足,我院将按申请者成绩排序选择参加复试考生,并将复试名单上网公布。

五、复试要求

复试安排

1.校内硕士生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5日——3月27日,校外班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8日——29日。

2.参加复试的考生可从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站上查询复试名单及复试具体安排,学院门口也会张贴。

3.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由考生本人自理。

4.复试结果将于4月8日上网公布。

资格审查

复试开始时,应先对照复试考生照片清单,核查考生的准考证、复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复试。

1.对考生身份的审查: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准考证上的照片一致。

2.对毕业证书的审查:

在复试时须对拟录取的全体非应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毕业证书原件有疑问的,及时向考生毕业学校进行调查,或上网调查。

复试内容和形式

1.专业综合课笔试。

按2015年招生简章的要求进行专业课的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对复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每个听力口语测试小组须配备2名或2名以上主考教师。主考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听力口语测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须按时更换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听力口试题目。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口语测试全过程进行录音。

3.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我院按专业组成8个复试小组来组织专业综合素质面试,要有面试情况记录,并认真填写复试记录,面试成绩取平均值。面试满分为100分,每名考生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时间约20分钟。面试全过程将进行录音录像。

综合素质面试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包括考察其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了解其对专业课以外的其他知识的掌握,考察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还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状况的考察,对考生的特长、兴趣爱好等情况的了解。

成绩核算

1.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口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均6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任何一项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2.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将各项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按专业方向排列录取顺序。学术学位硕士总成绩=初试成绩÷5╳0.6+专业课╳0.15+外语听力口语╳0.05+面试╳0.20。专业学位硕士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外语听力口语╳0.10+面试╳0.30。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录取考生必须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不能通过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不含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推免生在入学时补体检手续。体检时间安排见复试安排。

八、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我院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招生工作程序进行。

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将全员享受奖学金,定向考生不享受奖学金(参阅《武汉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双向选择及“1+4”硕博连读

本院双向选择安排在入学后进行,复试期间不进行双向选择,本院没有硕博连读。

十、信息公开

本院相关招生信息都会在学院网上发布,录取名单会在学院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招办,有异议的考生可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工作处或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研究生招生工作处联系电话(传真):027-68754125Email:wdyzjc@whu.edu.cn

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7-68752684Email:whuxwycb@163.com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附复试名单:

名单一:2015年新闻与传播学院校内硕士复试名单

名单二:2015年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深圳班复试名单

名单三:2015年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北京班复试名单及上国家线优秀营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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