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24年拟录取研究生思政考核与调档等工作的通知
各拟录取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武汉大学招生工作要求,我院于近日启动2024年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考察及档案调取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治素质思想和品德考核
(一)考察对象
全体拟录取硕、博研究生
(二)考察方式
采取函询阅档与公告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具鉴定单位填写《武汉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及附表(部分非应届生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鉴定人用信封密封后在空白处填写被考察人姓名,在骑缝处签名并加盖党组织骑缝章寄回我处。必要时,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谈话了解、派人实地走访。
依据招生工作纪律,我院依法依规保护线索反映者的个人信息不受泄露。个人反映问题请附真实身份信息,单位反映问题请加盖部门公章,以便调查核实。非实名举报线索我院视情况受理,一般不予答复。
(三)机构设置
学院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副院长为组长的思政考察工作组,专、兼职辅导员与研究生党总支具体开展考察工作,工作组设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成员如下:
副组长:杨 辉 (团委副书记、研究生专职辅导员)
组 员:代 鹏(研究生兼职辅导员)
赵颖颖(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
曹 辰 杨梓怡 谷明珊 (党总支委员)
(四)考察要求
1.2024年应届拟录取生(境内高校)
(1)函询工作:我院思政考察工作组将根据拟录取研究生登记的所在学院及辅导员信息,与所在学院党委直接联系对接,开展拟录取研究生在校表现及思想政治态度函询工作。
(2)公告考察工作:我院考察工作组将统一制发《拟录取研究生现实情况表现考察公告》,请考生协助张贴《考察公告》至学院公告栏,并将扫描件发布在本班级(年级)工作群,考察公告期不应少于5个工作日。
2.前置学历毕业后两年内(含)未参加工作的拟录取生
(1)函询工作:由毕业院校协助出具在校期间现实表现鉴定,且由居住地/户籍地街道、村镇党委出具毕业离校后两年内的现实表现鉴定,鉴定时间应前后接续不中断(档案托管地人才市场设有党委的,也可由该党组织出具)。
(2)公告考察工作:由毕业院校协助在学院公告栏张贴《考察公告》,考察公告期不应少于5个工作日。
(3)其他要求:需本人至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件,一并寄送我处。
3.前置学历毕业后超过两年未参加工作的拟录取生
(1)函询工作:由居住地/户籍地街道、村镇党委出具前置学历毕业后至今的现实表现鉴定,鉴定时间应前后接续不中断(档案托管地人才市场设有党委的,也可由该党组织出具)。
(2)公告考察工作:由居住地/户籍地街道党组织在单位公示栏协助张贴考察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其他要求:需本人至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件,一并寄送我处。
4.前置学历毕业后有全职工作经历的拟录取生
(1)函询工作:不论目前是否在职,均需由最后一段全职工作单位出具考察鉴定(若截至目前离职超过6个月,需由居住地/户籍地街道、村镇党组织再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时间应从前置学历毕业时间起算,接续不间断)。
其中,工作单位设党委的,由单位党组织鉴定;工作单位不设党委的,可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意见,加盖单位法人章或人事专用章,视同有效。
(2)公告考察工作:由最后一段全职工作单位协助,在单位公告栏张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其他要求:若前置学历毕业后已经参加工作、但工作单位不存放档案的,需要由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再出具一份考察鉴定,且务必清晰注明档案中是否存在处分记录、刑事犯罪记录。
5.前置学历为境外高校的未就业拟录取生
(1)函询工作:由居住地/户籍地街道、村镇党组织出具鉴定意见
(2)公告考察工作:由居住地/户籍地街道党组织在单位公示栏协助张贴考察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其他要求:需本人至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件,一并寄送我处。
6.前置学历为境外高校的已就业拟录取生
(1)函询工作:与境内高校毕业参加工作拟录取生要求相同。
(2)公告考察工作:与境内高校毕业参加工作拟录取生要求相同。
(3)其他要求:需本人至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件,一并寄送我处。
二、录取调档工作
(一)调档对象
培养方式为全日制的全体拟录取研究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非全日制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招生方式的以招生单位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工作要求
符合调档资格的拟录取研究生务必于6月30日前将个人全部人事档案由具有档案调配权限的单位以中国邮政EMS方式寄送至我院。人事档案经核查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寄发录取通知书,取消拟录取资格,档案退还本人。
(三)工作要点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根据毕业工作实际,我院允许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符合我院要求的《档案缓寄证明》,作为寄发录取通知书的证明材料。但截至入学报到时人事档案仍未转入的,不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办理学籍注册;
2.未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需于6月30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院,否则不予寄发录取通知书;是中共党员的,需由所在党组织出具待业期间参加“三会一课”活动表现情况说明,并党员档案一同封存进人事档案;
3.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需于6月30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院,否则不予寄发录取通知书;人事档案中要包含工作档案,其中必须包含《离职证明》和《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或其他表明工资关系停发、结清的证明材料);
【注意】我校录取的统招统分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就读期间不得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开学后我院将逐一核查工资收入情况,凡提供虚假证明、阴阳合同骗领国家助学金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4.境外高校就读的:需于6月30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院,否则不予寄发录取通知书;除了全部境内学习生活工作产生的档案材料外,人事档案中还需包含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若有工作经历,则工作档案要求同上。
三、党团关系转接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
培养方式为统招统分、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全日制非定向考生,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1.线上转接
直接通过党务系统进行转接,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或“武汉市党建工作平台”进行线上转接,拟录取研究生请统一转入“中国共产党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委员会”,具体支部名称为“研究生直属党支部”(支部编码: D042000114328)。
2.线下转接
无法通过线上进行转接的拟录取研究生,需由单位出具无法进行线上迁移的情况说明,并开具党员组织关系纸质介绍信。
介绍信抬头:“中国共产党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委员会”,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名称均为:“研究生直属党支部”,有限期请填写最长期限(90天)。
3.其他注意事项:
(1)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人持有,开学后统一收取转接,请勿存入人事档案;所有组织关系9月开学后由新生党支部统一办理转接,请保证至9月底时介绍信仍有效。
(2)中共党员和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等党员材料应密封在本人人事档案材料中并寄送至我院,请勿分开寄送。
(3)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等材料,由所在党组织用档案袋密封加盖骑缝章后交本人保管,来我院报到后接续培养,无需放在人事档案中。
(二)团组织关系转接
1.所有在籍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需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28周岁以下的中共党员也属于保留团籍的团员,需要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年满28周岁的已默认自动退团,无需办理。
2.团员档案材料至少应包含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三样材料(其中团员证应有加盖单位钢印、年度注册印章、组织转出章)。其中入团申请书和志愿书需封存在本人的人事档案中,不得随身携带;团员证可以允许自行携带。
3.《入团志愿书》不符合规范的不能认定团员身份,需联系原团组织处理。《入团志愿书》遗失或无效的,应由原团组织或者发展其入团的团组织补办《入团志愿书》或开具《入团基本情况证明》并加盖原团组织公章并装入人事档案。只有团组织档案完整的可以认定为团员,才可以继续进行后续线上线下转入手续。
4.团组织关系线上转接:
团组织关系统一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线上转接。请转入“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团委”(请依次选择“团湖北省委-武汉大学团委-新闻与传播学院团委”),待开学报到后成立各班级团支部。
四、联系方式
1.思政考察工作(含思政考察表寄送地址)
联 系 人:赵颖颖
联系电话:027-68754207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308办公室,赵同学收
2.人事档案转接工作(含人事档案寄送地址)
联 系 人:代 鹏
联系电话:027-68754207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308办公室,杨老师收
3.党组织关系转接
联 系 人:杨梓怡
答疑方式:拟录取工作群答疑
4.团组织关系转接
联 系 人:李玉凡
答疑方式:拟录取工作群答疑
5.思政考察线索受理
联 系 人:杨 辉(研究生专职辅导员)
联系电话:027-68754207
举报线索专用受理邮箱:yanghui022@whu.edu.cn
附件:
1、政治素质评价表
中共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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