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新闻与传播学院特制定《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对我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基础奖学金及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予以说明,具体如下:
一、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定向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符合所在培养单位相关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条件,且学生学术科研评选成果认定时间周期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6、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研究生出现以下情况的,学业奖学金暂停发放或进行相应调整:
1、硕博连读研究生退出硕博连读的,自批准之日起退还硕士基本学制年限内获得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差额部分;
2、研究生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暂停发放学业奖学金;
3、研究生因故退学、转学(转出)或其它原因终止学业者,从注销学籍之日起,须退还所在学年未完成学习阶段的基础学业奖学金。
- 评定标准、比例及名额分配
基础学业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符合本细则一、参评对象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优秀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获得基础学业奖学金的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评选比例为本班基础学业奖学金参评人数的30%。具体设置见表1:
表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类别 |
等级 |
百分比 |
额度 (万元/学年) |
|
硕士 研究生 |
优秀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10% |
0.4 |
二等 |
20% |
0.2 |
||
基础学业奖学金 |
—— |
100% |
全额学费 |
|
博士 研究生 |
优秀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10% |
0.6 |
二等 |
20% |
0.3 |
||
基础学业奖学金 |
—— |
100% |
全额学费 |
|
说明:如各班测算比例后人数非整数,则采取去尾法测算(如A班有27人,可获评一等奖学金2人,二等奖学金5人),其他名额分配方式以评审工作启动前的党支部书记专项工作联席会决议为准。 |
四、评审方式
对于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学校将直接发放研究生基础学业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需个人自主申请,申请者应完成如下步骤:
1、本人填写申请表,并根据评分细则算出自己的得分,填写得分明细表;
2、导师签署意见;
3、将a.申请表,b.个人得分明细表,c.计分支撑材料(如成绩单,奖状原件,发表文章原件,期刊检索报告等),根据各班规定时间提交至班级评审小组;
4、班级评审小组由班导师、党支部书记、以及另外三位班级代表组成(原则上三名代表为本班不参评同学)。班级评审小组负责召开评审会,在学院评审细则范围内根据班级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本班细则,核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核算分数计算结果,并对得分进行排名。排名结果在本班内公示无误后,将班级排名表和申请材料递交给院评审委员会(排名需将所有符合申请资格的申请者根据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如有得分相同者请班级评审小组进行进一步评定);
5、院评审委员会核实各班评审小组递交的材料和得分排名,裁决评审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根据审议结果拟定上报结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
6、公示结束前,学生可向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院评审委员会就复议给出回复。若公示结果发生变动,院评审委会将重新公示并上报最终结果。
五、院审评委会组成
根据我校文件要求,本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需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委员,导师、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
六、评选细则
1、学习勤奋,一学年所修课程成绩优良(2018、2019级研究生所有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方可参评优秀学业奖学金);
2、计分明细见附件
七、工作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2020.9.29-2020.10.9 |
成立院评审委员会、制定《细则》 |
2020.10.10-2020.10.12 |
《细则》报送至研工部审核通过后,召开党支部书记专项工作联席会,发布评审通知,核定各班名额 |
2020.10.13-2020.10.19 |
个人申请,各班成立班级评审小组,各班评审小组审核申请材料、统计分数结果、对得分排名在班内进行公示 |
2020.10.20上午11:00 |
各班上报班级排名表和申请材料至院308办公室晋老师(027-68754207)处 |
2020.10.20-2020.10.25 |
院评审委员会审核各班申请材料、核对分数,裁决评审过程中出现的争议 |
2020.10.25-2020.10.30 |
公示评审结果 |
2020.10.30 |
上报评审结果 |
新闻与传播学院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晋老师(027-68754207)。
附件二: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三:个人得分明细表
附件四:班级排名表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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