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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16-11
2016-11-15

Donald Matheson:隐私权之外,社交媒体与新闻的和睦之道

本新闻来自:SJC

2015年8月,美国WDBJ电视台直播枪击案发生后,世界各地的媒体都转载了这则新闻。同时,新西兰一位负责隐私权保护的官员批评当地媒体用受害者的隐私换点击量,而媒体则回应称,事件本是公开发生的,公众知情权更重要。
 

记者在使用社交媒体的内容时,应当如何平衡隐私权和新闻价值的冲突呢?今天上午,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的Donald Matheson教授来到新闻院,就此问题展开题为“为什么社交媒体中需要重新考量新闻的隐私?”(Why privacy needs to be rethought for journalism in social media)的讲座。Donald Matheson教授近年来的主要研究领域为语料库辅助的话语分析,以及与社交媒体相关的新闻伦理问题。
说明: 3

Matheson教授认为,公共空间-私人空间的二分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他援引一些学者的观点(Nodding,Honneth),认为伦理的起点不是自我,而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relationship)。考虑涉及社交媒体隐私权的问题时,也应当从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入手,而不能简单地认为“公开的”就是可用的。例如,记者取用了报道对象Facebook上的照片,之后拿公开网络中的图片没有“隐私权”说事,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作为独立概念的“隐私权”实际上相当年轻,距离提出不足百年。这一概念根植于自由主义传统对个人(individual)的认识:一个自由、理性的人需要完整的私人空间来进行思考。康德提出的“自主性”(德语autonomie,或译为“自律”),强调人对个人信息的控制,可以看作“隐私”概念的一种哲学形态。隐私权不但包括独处、保密的权利,也包括控制个人信息的权利,正如学者Nissenbaum(2004)所说,是“信息流的准则”(norms of information flow)。
 

在如今的社交媒体上,“隐私”这一概念的不足就逐渐凸现出来。 很多社交媒体的信息是公开的,但一旦脱离了原本的语境,被新闻带入新的语境中,就会使人产生新的认识,可能有助于公共利益,也可能产生误解。例如,记者Adrian Chen借助社交媒体信息,揭发了新闻社区Reddit中一个色情偷拍群体领袖的真实身份。虽然考虑到该人隐私,Chen依然决定将这一陋行从亚文化圈子中物化女性的语境搬到公众讨论的语境中。
 

所有社交媒体的愿景都是尽量加强人与人之间的了解,加速人际联系,减小“摩擦”(friction)。我们生活中许多信息都有“分享到社交媒体”功能,可为例证。Matheson教授说,我们需要的恰恰是“摩擦”,来降低社交媒体横跨不同语境连接我们的速度。
 

另外,权力的不平衡也在这一问题中起重要作用。众所周知,我们处在一个没有隐私的信息环境中,大量的个人信息失去控制,被各种形式地二手利用。问题的核心在于,目前“隐私权”的概念很大程度上是个体层面的框架。真正的隐私权问题来自结构性的权力不对称,正如Facebook依赖算法进行新鲜事的推送,这样社交平台就实际上掌控了所有人的隐私,并以此获利。因此,记者在从社交媒体上获取新闻时,应当注意权力的再分配,保障受害者的利益,同时督促有权利的一方负起责任。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Matheson教授说,要破除“隐私”权的迷障,践行关系的原则进行新闻报道,并非易事。这需要媒体人在新闻实操中与社会规范不断碰撞,在不同情况下取得有效做法的经验。
 

供稿:张小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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