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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14-04
2014-04-18

克里斯琴斯:传播伦理的新方向

本新闻来自:SJC

【学生记者 王婉报道】2014年4月16日上午9时,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媒介学院教授克利福德•克里斯琴斯(Clifford G. Christians)应邀在我院学术报告厅进行了一场讲座,主题为《传播伦理的新方向》(New Directions in Communication Ethics)。


克里斯琴斯教授回答学生提问

作为国际著名的媒介伦理学家,克里斯琴斯教授的研究焦点之一就是处于国际化和多元文化视角中的传播伦理,他认为在全球化背景下,这种传播伦理才能发挥其作用。本次讲座,克里斯琴斯教授从三个维度的哲学观点阐释了传播伦理的新方向。

1.相对主义理论。克里斯琴斯教授的观点基于著名哲学家弗里德里希•尼采的思想。根据尼采的《悲惨的诞生》一书,道德只是一种幻想、欺骗、愚人的天堂;此外,在《权力意志》一书中,尼采宣布上帝已死,西方基督教道德价值也应接受重估。面对这样的道德困境和质疑,自然主义(Naturalism)不失为一种合适的解决途径。自然主义认为道德判断是偏好、态度、情感的表达,道德诉求是自然事实;而人性的弊端就如腐烂的树根,侵蚀着人们面对道德的正确抉择。哲学家Phillipa Foot所著的《自然的美好》为克里斯琴斯教授这一观点提供了理论支持。而经典的伦理案例“电车难题”则为这一理论提供了实践层次的解读。第一种困境下,失控的电车司机面临着撞死4个人或临时变道撞死1个人的抉择;第二种困境里,轨道上方的天桥站着1个超重的人,如果这个人从天桥跌落,就能阻止失控的电车撞向天桥后方不远处的另外4个人。是否变道、是否将这个超重的人推下天桥就是我们面临着的伦理问题。在第一个传播伦理新方向的视角下,面临困境所做的抉择并不需要道德义务相关的外部原则,而应根据自然主义,即根据人类最直接的生物、心理反应。这种抉择并不是因为道德原则,而是人类对自身种族的救赎。

2.国际性的、多元主义的理论。现阶段有关媒介伦理的西方理论备受质疑,如个人主义、理性主义、古典理论(如亚里士多德的美的理论、密尔的功利主义、康德的定言命令)。国际视角的新伦理可能更具价值。因此,克里斯琴斯教授从非洲社群主义、儒家思想、社会契约论、女权主义的伦理关怀、普世的生命神圣性等角度阐释了现阶段的国际伦理可能性。此外,国际性的伦理理论也应是多元主义的,它始于普世主义而非个人主义,它从批判性的视角直击伦理的核心,它是关于存在的伦理,而不是理性主义的伦理。

3.恢复性正义(Restorative Justice)。所谓正义,即赋予社会里每一个人合适的应得之物。这一定义的标准是惩罚的正义和分配公正。而国际语境中的恢复性正义,应为植根于人类物种固有尊严中的正义。克里斯琴斯借用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思想、哈贝马斯的观点以及汉娜•阿伦特的著作来解释他的这一观点。如在约翰•罗尔斯《正义理论》一书中,核心是程序正义、民族自由主义、人类理性和平等、法理学,而公平的程序具有优先权;在其《万民法》一书中,种族与种族间的人权、正义战争的原则、对负担国家的经济援助同样应得到正义的光顾。尤尔根•哈贝马斯的《包容他人和后民族集群》(Inclusion of the Other and The Postnational Constellation)则认为国际性正义是民主的工业民族国家正义的延伸,而汉娜•阿伦特的《人类条件》(Human Conditions)一书则指出源于内在价值的正义形成了非阶层性的关系、非同质性的公共空间,首要正义在政府机构和商业之外,当居于公民社会之首。当正义作为本质价值时,可以进行体验、认知,赋予我们永不停歇的世界之中心。

在经过这三个方面的解读后,克里斯琴斯教授提出,“没有理论,就没有革命”。这句源于圣雄甘地的呐喊表达了教授对传播新伦理的渴望和坚定之心。 最后,克里斯琴斯教授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从哲学理念、历史纷争、新闻业操守等角度阐释他的传播伦理思想,向在座的师生提供了许多思想的启迪。该讲座由武汉大学70后“跨文化传播创新研究团队”带头人肖珺副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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