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032012-06
2012-06-03

美国著名学者克里斯琴斯教授纵论媒介伦理

本新闻来自:

(IC记者辛静报道)6月2日上午,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媒介学院退休教授、传播研究所前主任、媒介伦理学大师克里福德•克里斯琴斯(Clifford. G. Christians)来到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与师生们座谈,探讨媒介伦理与跨文化传播问题。武汉大学“70后”跨文化传播创新研究团队负责人肖珺副教授主持座谈会,并为大家简单介绍了克里斯琴斯教授丰硕的研究成果。

  座谈会一开始,克里斯琴斯教授便开门见山地提出了他对媒介伦理问题的一个主要观点:在当今世界,新闻与传播学领域有着很多重要的媒介伦理议题,但其核心问题是具有普遍性与共通性的,是跨国界、跨文化、跨宗教、跨种族的。而这个核心到底是什么,克里斯琴斯教授卖了个关子,说想听听在座同学们的想法,他稍后再详述他的观点。

  克里斯琴斯教授指出,做理论研究,想迅速直达问题本身是很困难的,因为任何理论研究都不是凭空创造出来的,而是善于发现并勇于挑战现存理论的缺陷与问题。为了在普遍的人类团结统一(universal human solidarity)的基础上建构一套系统的伦理模型,克里斯琴斯教授与学者迈克尔•特拉伯(Michael Traber)研究了四大洲13个国家的道德伦理基础,比较了各国的媒介伦理法规与准则。考查这些准则的共同主题是一种探寻跨文化一致性的方法。但是他们的做法不同,他们没有采访各国的媒介从业人员,而是采访哲学家、文化领袖、宗教思想家和社会理论家,询问他们:“在你们的族群中,或者你们的文化与宗教信仰中,什么是无法协商的第一原则(first principle that is non-negotiable)?”,“你们最根本的基石(bedrock)是什么?也就是你最初的前提是什么(the presupposition from which you begin)?”

  亚里士多德告诉我们,必须有一个不动的推动者(unmoved mover)。没有既定的东西,一个人无法进行思考,无法采取行动。我们需要一些预设,因为我们需要从某一个点或者某一个地方开始研究。这也意味着我们必须捍卫我们的出发点。第一原则并不是孤立的纯粹真理,而是一个信念,相信什么是对这个世界最好的。我们有责任让公众走在我们信仰的这条道路上,并向他们展示这是如何推进大家的共同利益的。

  接下来,克里斯琴斯教授开始为大家一点一点地揭开最初的那个谜团,也就是媒介伦理的基石以及其普遍原则到底是什么。在他们研究的所有群体中,一个最基本的信条就是赞同生命的神圣性。人类行为的一个最深层次的原则就是对地球上生命的敬畏。生命的神圣性(sacredness of life)是一个既定的预设理论,这使得道德秩序成为可能。保护生命的责任类似于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当一个新生命诞生,父母不会去争辩他们与之的关系,因为培育这个新生命是父母的责任,是永恒的、不需要协商的。对生命的敬畏为伦理基础上的跨文化合作搭建了一个稳定的平台。

  教授认为,人性尊严(human dignity)、真实性(truth)以及非暴力(nonviolence)是媒介伦理的三大原则,在新闻传播伦理研究中至关重要。人性尊严,即尊重他人的尊严,这是植根于生命神圣性的,是各种文化都依附的一个伦理原则。不同的传统与社会有着不同的方式肯定人性尊严,但无一例外,他们都坚持认定所有人类的神圣地位。真实性则是另一个植根于生命神圣性的基本原则。不同文化的人群都认为,为了人类的生存发展,根本的真实性是必不可少的。例如,在阿拉伯伊斯兰人群的交流中,一个最基本的规范就是真诚(truthfulness)。而在拉丁美洲,诚实被视作沟通交流的三个最高价值标准之一。非暴力,即不伤害无辜,是植根于生命神圣性的第三个伦理原则。甘地和马丁•路德•金提倡的非暴力原则,已经超越了政治战略,成为了人生哲学。非暴力作为媒介伦理准则,是将维护陌生人的尊严看作一种责任,而不是将陌生人视作外国人或者将被消灭的入侵者或者次人类阶层(subhuman class)。从非暴力出发,我们提出不伤害无辜是一种义务,是无关民族出身的。也就是说,和平是伦理学的迫切要求,这并不局限于是一个政治策略,或者被看作是一种奢谈,这是伦理的三大原则之一。最后,克里斯琴斯教授总结道:人性尊严、真实性、非暴力是植根于生命神圣性,藏于理论中的最根本的元规范(protonorms),应成为跨文化传播、全球传播的价值核心。

  两个小时的座谈会中,克里斯琴斯教授从理论与方法相结合的角度论述了正义、生命神圣性、人性尊严、真实性、非暴力等多个媒介伦理领域的重要议题,高屋建瓴,精辟深刻,引发了现场师生们的热烈讨论。老师和同学们提出的问题有趣而犀利,例如“即使我们承认这个universal human solidarity,但在面对社会现实、解决具体问题时,我们总会有很多的矛盾,该如何看待和处理?”、“media ethics与media morality的区别是什么?”、“有个印度学者写了篇文章质疑这个生命神圣性的元规范,他觉得印度文化中的死亡同等神圣,例子是印度寡妇的殉葬是受人尊敬的自愿行为,您如何看”、“您今天所说的这伦理的三大原则以及人类团结统一从多大程度上和中国提倡的集体主义与和谐社会相契合?”。克里斯琴斯教授一一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并笑称这些问题都很有难度,但是非常有趣,同学们的活力和对学术的热情深深地感染了他。

  下午,单波教授与克里斯琴斯围绕跨文化新闻传播的伦理问题展开学术交流,分别就媒介伦理如何成为问题、如何处理新闻道德推理中的悖论、如何看待跨文化新闻传播中的新闻道德冷漠、在新闻传播中怎样成为责任主体并承担新闻责任交流了彼此的看法,取得了实质性的学术交流成果。

 
单波教授(左)与克里斯琴斯教授(右)交谈。摄影:刘学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师生与Christians教授在座谈后合影。摄影:何清新

本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本文章(新闻)来自:SJC”的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如需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请在使用时注明“来源: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http://journal.whu.edu.cn)”。

②凡本网注明“本文章(新闻)来自: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