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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012-03
2012-03-20

武汉大学201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公示

本公告来自:SJC

根据教育部规定及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经研究,我校按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格考生共105人(同分取齐)。现将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一周,监督电话:027-6875 2637(武汉大学监察部)。考生可登陆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www.aoff.whu.edu.cn)凭本人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考试成绩

点击查看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

如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经核实无误后取消其资格。所有空缺名额不递补。

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我校将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院校录取批次线(以下简称重点线,若重点线分A、B两档,我校执行A线高档)90%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其参加我校专业复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取得我校专业复试前三名的考生,其录取资格最多可以保留至2013年7月。专业复试前三名考生的录取资格如需保留至2013年7月,本人须于2012年11月1日-11月30日向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按武汉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政策执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2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及《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进校后只能在本专业就读,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咨询电话:027-6875 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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