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南方都市报新闻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南方都市报新闻奖学金”是南方都市报社为支持武汉大学的教育事业,鼓励当代优秀大学生积极投身于祖国的新闻传媒事业而在武汉大学设立的奖学金,由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与南方都市报的资深新闻从业专家为主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定,评委会主任由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担任。现将2008年度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校内初评拟评选14名优秀学生作为候选人(十名本科生、四名研究生,其中两名为特别奖候选人)。候选人材料再送至南方都市报社,确定最终9名获奖者(一名特等奖,奖金一万元;8名普通奖,奖金五千元)。
二、奖学金评选对象:立志于将来从事新闻传媒业的在校本科三年级(含)以上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主要是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学生,同时面向全体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广义的文科)的在校生。
三、评选宗旨:奖励在社会实践中表现出了卓越的新闻理想主义精神与优秀的新闻实践潜质,在年度学习、工作实践活动中对中国的新闻传媒事业做出了“实质性”贡献的学生。
四、评选要求:
1、积极参与报业新闻活动,能够独立完成或者参与完成有重大影响的新闻报道,并取得了突出成绩。
2、在广播、电视媒体担任兼职主持人、策划、节目编播等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
3、在各类媒体的发行与广告等经营活动中有突出业绩和贡献。
4、在新闻传播理论研究中取得了一定的开创性的成果,如在国家二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具有广泛影响的新闻传播类论文。
五、申请程序:
1、 下载填写《南方都市报新闻奖学金申报表(2008年度)》;填写注意事项:
1) 所申报的代表作品必须是在2007年9月1日到2008年8月31日期间发表的。
2) 申报者请选取在社会实践中的三个最具代表性的作品进行展示及评析。
3) 如有在媒体实习的经历,请尽量附上实习鉴定。
4) 请如实填写表格,如发现填写内容与事实不符,报社保留取消其申报资格的权利。
2、将申请表及个人作品及相关材料于10月8日17:00前递交至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学工组。学院评委会将确定14名候选人名单,并在10月20日之前交至南方都市报进行筛选。11月30日之前,由南方都市报社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择日举行颁奖典礼。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南方都市报新闻奖学金评委会
2008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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