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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15-12
2015-12-02

2016年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招生细则

本公告来自:SJC·研究生工作部

欢迎报考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本院拥有新闻与传播学一级学科授予权,目前招生的博士专业有新闻学、传播学、广告与媒介经济、跨文化传播、数字媒介。

根据学校2016年博士招生工作安排,我院设立了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的博士招生工作,下设有候选人审核小组和考核小组,候选人审核小组负责从报考人员中选出候选人,考核小组负责对候选人的专业进行评估并给出成绩,决定是否录取。在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中,我院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成好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

一、材料提交及资格审查

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符合条件且申请的考生请提供);   

2、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3、《武汉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与《武汉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

4、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5、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

6、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7、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要在2016年1月10日前寄到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307),邮编430072,电话68752684

 

我院会在2016年1月2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确定准考名单。

二、确定候选人

学院成立博士招生审核小组,负责审核报考学生提交的材料,根据材料内容及外语综合考试成绩确定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和招生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现场确认

带毕业生、学位证(往届生)、学籍证明(应届生)到研究生院办理,相关要求详见研究生院通知

四、综合考核

学院组成考核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考核,综合考核内容包括

1、学术素养。占总成绩的40%,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培养潜质。占总成绩的30%,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3、外语水平。占总成绩的30%,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学术素养及培养潜质的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学院根据不同的报考专业分成若干考核小组进行,考生须提前准备好PPT,介绍内容包括自我介绍、教育背景、专业特长、研究计划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时间以20分钟为宜。每名考生的总面试时间为1小时。

外语水平考试主要是对文献阅读、摘要写作能力进行考核。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简章。

综合考核收费标准为180元

五、录取

1、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2、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为在职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2016年我院录取为定向就业(各类专项计划除外)的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0%,即不超过2人。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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