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学术拔尖人才培养(自主科研项目资助)的通知
根据《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学术拔尖人才培养(自主科研项目资助)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科研水平和培养质量,培养研究生学术拔尖人才,学院特设立“研究生学术拔尖人才培养自主科研资助项目”,具体申请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4年4月8日之前。
二、申报条件:
全日制博士(在职博士除外),一般最晚在正常学制届满的前一学年可以申请(特别优秀者可在正常学制届满的前一学期申请)。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仅能申请一次。
三、资助金额:每项5000元或8000元。
四、项目申报审核:
申请人在导师的指导下填写《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学术拔尖人才培养(自主科研项目资助)申请书》(附件一),纸质版一式两份交到学院3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670882746@qq.com。学院将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遴选,择优立项。学院将为立项课题颁发统一的立项证书。
五、项目管理:
1、经费使用
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严格按照项目预算使用经费,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2、经费拨付
项目经费分三次拨付,立项后拨付40%,中期检查后拨付20%,没有按照研究计划产出相应成果者终止资助。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相关成果与证明材料达到结项要求时,拨付剩余的40%,所有受资助项目需按纵向项目要求使用经费,在学院按额度报销。
3、结项验收
项目负责人需要在毕业前按照立项的约定完成课题。在研究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按照研究进度(中期、结项等)向学院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结项报告等,学院组织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每项课题至少发表基于课题研究的CSSCI期刊或SSCI、SCI期刊论文一篇(署名自主科研项目,主持人署名第一作者或视为第一作者,高质量英文论文认可一作或通讯作者,但第一作者署名单位须为武汉大学),参加一次高水平国内外学术会议并发言,积极参与各项学术活动。研究成果如获省部级奖励或被省部级及以上采纳,或发表权威期刊论文等,可评定为优秀结项,经评定可滚动资助一轮。
特此通知。
附件一: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学术拔尖人才培养(自主科研项目资助)申请书.doc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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