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14-06
2014-06-09
新闻与传播学院2014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实施方案
本公告来自:SJC研究生办公室
根据学校《关于举办2014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的通知》【武大研字〔2014〕34号】精神,为了进一步扩大我院的知名度及影响力,促进青年学生对新闻传播学科学习和研究的兴趣以及高校优秀大学生之间的交流,也为了提高我院研究生生源质量,特筹划举办新闻与传播学院2014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
2. 7月4日网上公布通过复审的营员名单;
3. 7月8日-7月10日,夏令营活动;
内容安排
4. 7月12日网上公布优秀营员名单。
1.全国“985”、“211”或省部级重点高校本科三年级在校生(2015届毕业生)。个别有突出成果、高水平论文或特殊专业特长的其他高校的大学三年级学生也可申请;
2.学习成绩优秀,“985”、“211”高校本科前两年半学习成绩在所在专业年级排名居前50%,专业必修课成绩均为及格以上;其他高校本科前两年半学习成绩在所在专业年级排名居前30%,专业必修课成绩均为及格以上。
3.对所报专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科研潜力;
4.拟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达到相当水平。
(二)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4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申请表(附件一)1份;
2.个人陈述(附件二)1份;
3.其他证明材料(如:前两年半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各类证书;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GMAT/雅思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以上成果复印件均需由学生所在学院或教务部门盖章确认真实有效)。
(三)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 6月20日前申请人登录“武汉大学2014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网上报名系统” (以下简称“夏令营报名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填写《申请表》和《个人陈述》相关内容,并上传照片;
2.学院将按照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并在6月27日之前确定初审结果;
3.经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可下载打印《申请表》和《个人陈述》;
4.纸质材料提交:申请人以快递方式邮寄申请材料1-3项,其中《申请表》上须有院系推荐意见和学校教务部门盖章。不接受包裹。快递信件上请注明“夏令营申请材料”;
快递邮件地址: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邮编;430072
收件人:帅晓琴
联系电话:027-68752684
邮寄材料截止日期为6月27日。
5.只在网上申请未邮寄纸质材料者,报名将不予受理。
(四)材料审核及营员选拔
申请材料审核工作由学院夏令营选拔工作小组具体执行,由夏令营组织领导小组审核通过。选拔小组将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照申请条件,依据参营人数,确定夏令营参营名单并提交学院夏令营组织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夏令营参营名单确定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夏令营参营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本人通过“夏令营报名系统”可以查询)。已被选拔的营员要在参营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通过“夏令营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此资格。
(一)综合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及心理测试,主要测试营员掌握本专业知识的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以及心理素质等。重在考查营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测试不合格不能选为优秀营员。
(二)选拔考核综合成绩计算:英语听说占成绩的三成,综合面试占成绩的七成。
(三)选拔考核综合成绩运用:根据选拔考核综合成绩排名情况,确定优秀营员名单,由学校为其统一发放《武汉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预录通知书》,学院为所有营员颁发 “营员结业证书”。“优秀营员”所占比例一般控制在前70%左右。获得《武汉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预录通知书》的优秀营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取得所在学校学术学位“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可直接接收为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5年学术学位“推免生”;
2.取得所在学校专业学位“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可直接接收为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5年专业学位“推免生”;
3.未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如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我院申请攻读专业“国家线”,经体检合格,即可依据我院夏令营选拔考核招生计划,按选拔考核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免复试;
4.本校拟申请推免至我院攻读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本科生须参加本次夏令营,并取得优秀营员称号,我院方能接受其为推免生。
六、奖学金
奖学金通过夏令营活动录取的考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推免生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
七、其他安排
(一)我院为参营人员购买夏令营活动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夏令营活动期间在汉食宿(武汉市本地高校学生不提供住宿)。
(二)学校为来自外地高校的学生凭票报销往返硬卧火车票或汽车票费。
“新闻与传播学院2014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实施方案”由新闻与传播学院暑期夏令营组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执行。未尽事宜由新闻与传播学院暑期夏令营组织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新闻与传播学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五日
- 夏令营活动组织领导小组
- 夏令营时间与活动内容
2. 7月4日网上公布通过复审的营员名单;
3. 7月8日-7月10日,夏令营活动;
内容安排
第一天上午 | 营员报到 |
第一天下午 | 开营仪式,学院及专业介绍,学术报告 |
第二天 | 选拔考核 |
第三天上午 | 闭营仪式,参观座谈,营员与在校生交流互动 |
第三天下午 | 营员离校 |
- 营员申请条件及办法
1.全国“985”、“211”或省部级重点高校本科三年级在校生(2015届毕业生)。个别有突出成果、高水平论文或特殊专业特长的其他高校的大学三年级学生也可申请;
2.学习成绩优秀,“985”、“211”高校本科前两年半学习成绩在所在专业年级排名居前50%,专业必修课成绩均为及格以上;其他高校本科前两年半学习成绩在所在专业年级排名居前30%,专业必修课成绩均为及格以上。
3.对所报专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科研潜力;
4.拟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达到相当水平。
(二)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4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申请表(附件一)1份;
2.个人陈述(附件二)1份;
3.其他证明材料(如:前两年半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各类证书;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GMAT/雅思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以上成果复印件均需由学生所在学院或教务部门盖章确认真实有效)。
(三)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 6月20日前申请人登录“武汉大学2014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网上报名系统” (以下简称“夏令营报名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填写《申请表》和《个人陈述》相关内容,并上传照片;
2.学院将按照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并在6月27日之前确定初审结果;
3.经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可下载打印《申请表》和《个人陈述》;
4.纸质材料提交:申请人以快递方式邮寄申请材料1-3项,其中《申请表》上须有院系推荐意见和学校教务部门盖章。不接受包裹。快递信件上请注明“夏令营申请材料”;
快递邮件地址: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邮编;430072
收件人:帅晓琴
联系电话:027-68752684
邮寄材料截止日期为6月27日。
5.只在网上申请未邮寄纸质材料者,报名将不予受理。
(四)材料审核及营员选拔
申请材料审核工作由学院夏令营选拔工作小组具体执行,由夏令营组织领导小组审核通过。选拔小组将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照申请条件,依据参营人数,确定夏令营参营名单并提交学院夏令营组织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夏令营参营名单确定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夏令营参营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本人通过“夏令营报名系统”可以查询)。已被选拔的营员要在参营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通过“夏令营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此资格。
- 参营人数及优秀营员选拔比例
- 选拔考核实施细则
(一)综合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及心理测试,主要测试营员掌握本专业知识的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以及心理素质等。重在考查营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测试不合格不能选为优秀营员。
(二)选拔考核综合成绩计算:英语听说占成绩的三成,综合面试占成绩的七成。
(三)选拔考核综合成绩运用:根据选拔考核综合成绩排名情况,确定优秀营员名单,由学校为其统一发放《武汉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预录通知书》,学院为所有营员颁发 “营员结业证书”。“优秀营员”所占比例一般控制在前70%左右。获得《武汉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预录通知书》的优秀营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取得所在学校学术学位“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可直接接收为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5年学术学位“推免生”;
2.取得所在学校专业学位“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可直接接收为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5年专业学位“推免生”;
3.未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如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我院申请攻读专业“国家线”,经体检合格,即可依据我院夏令营选拔考核招生计划,按选拔考核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免复试;
4.本校拟申请推免至我院攻读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本科生须参加本次夏令营,并取得优秀营员称号,我院方能接受其为推免生。
六、奖学金
奖学金通过夏令营活动录取的考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推免生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
七、其他安排
(一)我院为参营人员购买夏令营活动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夏令营活动期间在汉食宿(武汉市本地高校学生不提供住宿)。
(二)学校为来自外地高校的学生凭票报销往返硬卧火车票或汽车票费。
“新闻与传播学院2014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实施方案”由新闻与传播学院暑期夏令营组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执行。未尽事宜由新闻与传播学院暑期夏令营组织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新闻与传播学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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