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节选二)
(编者注:《决议》总结了党从成立到抗日战争全面爆发这一时期、特别是六届四中全会至遵义会议这一时期的正反两方面的斗争经验,对党内若干重大历史问题,尤其是六届四中全会至遵义会议期间中央的领导路线问题,作了正式总结。全文共七个部分,本文为第四、五部分。)
(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日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扩大的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四)
为了使同志们进一步了解各次尤其是第三次“左”倾路线的错误,以利于“惩前毖后”,不在今后工作上重犯这类错误起见,特分别指出它们在政治上、军事上、组织上、思想上同正确路线相违抗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政治上:
如同斯大林同志所指出和毛泽东同志所详细分析过的,现阶段的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九一八”以后部分地变为殖民地);这个国家的革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是国际无产阶级已在苏联胜利,中国无产阶级已有政治觉悟时代的民族民主革命。这就规定了中国现阶段革命的性质,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人农民为主体而有其他广大社会阶层参加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即是既区别于旧民主主义又区别于社会主义的新民主主义的革命。由于现阶段的中国是在强大而又内部互相矛盾的几个帝国主义国家和中国封建势力统治之下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大国,其经济和政治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不平衡性和不统一性,这就规定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发展之极大的不平衡性,使革命在全国的胜利不能不经历长期的曲折的斗争;同时又使这一斗争能广泛地利用敌人的矛盾,在敌人的统治比较薄弱的广大地区首先建立和保持武装的革命根据地。为中国革命实践所证明的中国革命的上述基本特点和基本规律,既为一切右倾路线所不了解和违抗,也为各次尤其是第三次“左”倾路线所不了解和违抗。“左”倾路线因此在政治上犯了三个主要方面的错误:
第一,各次“左”倾路线首先在革命任务和阶级关系的问题上犯了错误。和斯大林同志一样,毛泽东同志还在第一次大革命时期,就不但指出中国现阶段革命的任务是反帝反封建,而且特别指出农民的土地斗争是中国反帝反封建的基本内容,中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实质上就是农民革命,因此对于农民斗争的领导是中国无产阶级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的基本任务。在土地革命战争初期,他又指出中国所需要的仍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必定要经过这样的民权主义革命”,才谈得上社会主义的前途;指出土地革命因为革命在城市的失败有了更大的意义,“半殖民地中国的革命,只有农民斗争得不到工人的领导而失败,没有农民斗争的发展超过工人的势力而不利于革命本身的”;指出大资产阶级叛变革命之后,自由资产阶级仍然和买办资产阶级有区别,要求民主尤其是要求反帝国主义的阶层还是很广泛的,因此必须正确地对待和尽可能地联合或中立各种不同的中间阶级,而在乡村中则必须正确地对待中农和富农(“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同时坚决地团结中农,保护富裕中农,给富农以经济的出路,也给一般地主以生活的出路)。凡此都是新民主主义的基本思想,而“左”倾路线是不了解和反对这些思想的。虽然各次“左”倾路线所规定的革命任务,许多也还是民主主义的,但是它们都混淆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一定界限,并主观地急于要超过民主革命;都低估农民反封建斗争在中国革命中的决定作用;都主张整个地反对资产阶级以至上层小资产阶级。第三次“左”倾路线更把反资产阶级和反帝反封建并列,否认中间营垒和第三派的存在,尤其强调反对富农。特别是九一八事变发生以后,中国阶级关系有了一个明显的巨大的变化,但是当时的第三次“左”倾路线则不但不认识这个变化,反而把同国民党反动
统治有矛盾而在当时积极活动起来的中间派别断定为所谓“最危险的敌人”。应当指出,第三次“左”倾路线的代表者也领导了农民分配土地,建立政权和武装反抗当时国民党政府的进攻,这些任务都是正确的;但是由于上述的“左”倾认识,他们就错误地害怕承认当时的红军运动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农民运动,错误地反对所谓“农民特殊革命性”、“农民的资本主义”和所谓“富农路线”,而实行了许多超民主主义的所谓“阶级路线”的政策,例如消灭富农经济及其他过左的经济政策、劳动政策,一切剥削者均无参政权的政权政策,强调以共产主义为内容的国民教育政策,对知识分子的过左政策,要兵不要官的兵运工作和过左的肃反政策等,而使当前的革命任务被歪曲,使革命势力被孤立,使红军运动受挫折。同样,应当指出,我党在一九二七年革命失败后的国民党统治区中,一贯坚持地领导了人民的民族民主运动,领导了工人及其他群众的经济斗争和革命的文化运动,反对了当时国民党政府出卖民族利益和压迫人民的政策;特别是“九一八”以后,我党领导了东北抗日联军,援助了“一二八”战争和察北抗日同盟军,和福建人民政府成立了抗日民主的同盟,提出了在三个条件下红军愿同国民党军队联合抗日,在六个条件下愿同各界人民建立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在一九三五年八月一日发表了《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号召成立国防政府和抗日联军等,这些也都是正确的。但是在各次尤其是第三次“左”倾路线统治时期,由于指导政策的错误,不能在实际上正确地解决问题,以致当时党在国民党统治区的工作也都没有得到应有的结果,或归于失败。当然,在抗日问题上,在当时还不能预料到代表中国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主要部分的国民党主要统治集团在一九三五年的华北事变尤其是一九三六年的西安事变以后所起的变化,但是中间阶层和一部分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地方集团已经发生了成为抗日同盟者的变化,这个变化是广大党员和人民都已经认识了的,却被第三次“左”倾路线所忽视或否认,形成了自己的严重的关门主义,使自己远落于中国人民的政治生活之后。这个关门主义错误所造成的孤立和落后的状况,在遵义会议以前,基本上是没有改变的。
第二,各次“左”倾路线在革命战争和革命根据地的问题上,也犯了错误。斯大林同志说:“在中国,是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这是中国革命的特点之一,也是中国革命的优点之一。”和斯大林同志一样,毛泽东同志在土地革命战争初期即已正确指出,由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是缺乏民主和工业的不统一的大国,武装斗争和以农民为主体的军队,是中国革命的主要斗争形式和组织形式。毛泽东同志又指出:广大农民所在的广大乡村,是中国革命必不可少的重要阵地(革命的乡村可以包围城市,而革命的城市不能脱离乡村);中国可以而且必须建立武装的革命根据地,以为全国胜利(全国的民主统一)的出发点。在一九二四年至一九二七年革命时期,由于国共合作建立了联合政府,当时的根据地是以某些大城市为中心的,但是即在那个时期,也必须在无产阶级领导下建立以农民为主体的人民军队,并解决乡村土地问题,以巩固根据地的基础。而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由于强大的反革命势力占据了全国的城市,这时的根据地就只能主要地依靠农民游击战争(而不是阵地战),在反革命统治薄弱的乡村(而不是中心城市)首先建立、发展和巩固起来。毛泽东同志指出这种武装的乡村革命根据地在中国存在的历史条件,是中国的“地方的农业经济(不是统一的资本主义经济)和帝国主义划分势力范围的分裂剥削政策”,是由此而来的“白色政权间的长期的分裂和战争”。他又指出这种根据地对于中国革命的历史意义,是“必须这样,才能树立全国革命群众的信仰,如苏联之于全世界然。必须这样,才能给反动统治阶级以甚大的困难,动摇其基础而促进其内部的分解。也必须这样,才能真正地创造红军,成为将来大革命的主要工具。总而言之,必须这样,才能促进革命的高潮”。至于这个时期的城市群众工作,则应如正确路线在白区工作中的代表刘少奇同志所主张的,采取以防御为主(不是以进攻为主),尽量利用合法的机会去工作(而不是拒绝利用合法),以便使党的组织深入群众,长期荫蔽,积蓄力量,并随时输送自己的力量到乡村去发展乡村武装斗争力量,借此以配合乡村斗争,推进革命形势,为其主要方针。因此,直至整个形势重新具有在城市中建立民主政府的条件时为止,中国革命运动应该以乡村工作为主,城市工作为辅;革命在乡村的胜利和在城市的暂时不能胜利,在乡村的进攻和在城市的一般处于防御,以至在这一乡村的胜利及进攻和在另一乡村的失败、退却和防御,就织成了在这一时期中全国的革命和反革命相交错的图画,也就铺成了在这一形势下革命由失败到胜利的必经道路。但是各次“左”倾路线的代表者,因为不了解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的特点,不了解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实质上是农民革命,不了解中国革命的不平衡性、曲折性和长期性,就从而低估了军事斗争特别是农民游击战争和乡村根据地的重要性,就从而反对所谓“枪杆子主义”和所谓“农民意识的地方观念与保守观念”,而总是梦想这时城市的工人斗争和其他群众斗争能突然冲破敌人的高压而勃兴,而发动中心城市的武装起义,而达到所谓“一省数省的首先胜利”,而形成所谓全国革命高潮和全国胜利,并以这种梦想作为一切工作布置的中心。但是实际上,在一九二七年革命失败后阶级力量对比的整个形势下,这种梦想的结果不是别的,首先就是造成了城市工作本身的失败。第一次“左”倾路线这样失败了,第二次“左”倾路线仍然继续同样的错误;所不同的,是要求红军的配合,因为这时红军已经逐渐长大了。第二次失败了,第三次“左”倾路线仍然要求在大城市“真正”准备武装起义;所不同的,是主要要求红军的占领,因为这时红军更大,城市工作更小了。这样不以当时的城市工作服从乡村工作,而以当时的乡村工作服从城市工作的结果,就是使城市工作失败以后,乡村工作的绝大部分也遭到失败。应当指出,在一九三二年以后,由于红军对中心城市的不能攻克或不能固守,特别是由于国民党的大举进攻,实际上已经停止了夺取中心城市的行动;而在一九三三年以后,又由于城市工作的更大破坏,临时中央也离开了城市而迁入了乡村根据地,实行了一个转变。但是这种转变,对于当时的“左”倾路线的同志们说来,不是自觉的,不是从研究中国革命特点得出正确结论的结果,因此,他们依然是以他们错误的城市观点,来指导红军和根据地的各项工作,并使这些工作受到破坏。例如,他们主张阵地战,而反对游击战和带游击性的运动战;他们错误地强调所谓“正规化”,而反对红军的所谓“游击主义”;他们不知道适应分散的乡村和长期的被敌人分割的游击战争,以节省使用根据地的人力物力,和采取其他必要的对策;他们在第五次反“围剿”中提出所谓“中国两条道路的决战”和所谓“不放弃根据地一寸土地”的错误口号,等等,就是明证。
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着重指出:我们上面所说的这一时期内乡村工作所应推进、城市工作所应等待的形势变化,现时已经迫近了。只有在现时,在抗日战争的最后阶段,在我党领导的军队已经壮大,并还将更加壮大的时候,将敌占区的城市工作提到和解放区工作并重的地位,积极地准备一切条件,以便里应外合地从中心城市消灭日本侵略者,然后把工作重心转到这些城市去,才是正确的。这一点,对于从一九二七年革命失败以来艰难地将工作重心转入乡村的我党,将是一个新的有历史意义的转变;全党同志都应充分自觉地准备这一转变,而不再重复“左”倾路线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由城市转入乡村问题上所表现的初则反对、违抗,继则勉强、被迫和不自觉的那种错误。至于国民党统治区域,则是另外一种情形;在那里,我们现时的任务是无论在乡村或城市,都应放手动员群众,坚决反对内战分裂,力争和平团结,要求加强对日作战,废止国民党一党专政,成立全国统一的民主的联合政府。当敌占城市在人民手中得到了解放,全国统一的民主的联合政府真正地实现了和巩固了的时候,就将是乡村根据地的历史任务完成的时候。
第三,各次“左”倾路线在进攻和防御的策略指导上,也犯了错误。正确的策略指导,必须如斯大林同志所指出的,需要正确的形势分析(正确地估计阶级力量的对比,判断运动的来潮和退潮),需要由此而来的正确的斗争形式和组织形式,需要正确的“利用敌人阵营里的每一缝隙,善于给自己找寻同盟者”;而毛泽东同志对于中国革命运动的指导,正是一个最好的模范。毛泽东同志在一九二七年革命失败后,正确地指出全国革命潮流的低落,在全国范围内敌强于我,冒险的进攻必然要招致失败;但在反动政权内部不断分裂和战争,人民革命要求逐渐恢复和上升的一般条件下,和在群众经过第一次大革命斗争,并有相当力量的红军和有正确政策的共产党的特殊条件下,就可以“在四围白色政权的包围中间,产生一小块或若干小块的红色政权区域”。他又指出:在统治阶级破裂时期,红色政权的发展“可以比较地冒进,用军事发展割据的地方可以比较地广大”;若在统治阶级比较稳定时期,则这种发展“必须是逐渐地推进的。这时在军事上最忌分兵冒进,在地方工作方面(分配土地,建立政权,发展党,组织地方武装)最忌把人力分得四散,而不注意建立中心区域的坚实基础”。即在同一时期,由于敌人的强弱不同,我们的策略也应当不同,所以湘赣边的割据地区就“对统治势力比较强大的湖南取守势,对统治势力比较薄弱的江西取攻势”。湘赣边红军以后进入闽赣边,又提出“争取江西,同时兼及闽西、浙西”的计划。不同的敌人对革命的不同利害关系,是决定不同策略的重要根据。所以毛泽东同志始终主张“利用反革命内部的每一冲突,从积极方面扩大他们内部的裂痕”,“反对孤立政策,承认争取一切可能的同盟者”。这些“利用矛盾,争取多数,反对少数,各个击破”的策略原则的运用,在他所领导的历次反“围剿”战争中,尤其在遵义会议后的长征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中,得到了光辉的发展。刘少奇同志在白区工作中的策略思想,同样是一个模范。刘少奇同志正确地估计到一九二七年革命失败后白区特别是城市敌我力量的悬殊,所以主张有系统地组织退却和防御,“在形势与条件不利于我们的时候,暂时避免和敌人决斗”,以“准备将来革命的进攻和决斗”;主张有计划地把一九二四年至一九二七年革命时期的党的公开组织严格地转变为秘密组织,而在群众工作中则“尽可能利用公开合法手段”,以便党的秘密组织能够在这种群众工作中长期地荫蔽力量,深入群众,“聚积与加强群众的力量,提高群众的觉悟”。对于群众斗争的领导,刘少奇同志认为应当“根据当时当地的环境和条件,根据群众觉悟的程度,提出群众可能接受的部分的口号、要求和斗争的方式,去发动群众的斗争,并根据斗争过程中各种条件的变化,把群众的斗争逐渐提高到更高的阶段,或者…适可而止‟地暂时结束战斗,以准备下一次更高阶段和更大范围的战斗”。在利用敌人内部矛盾和争取暂时的同盟者的问题上,他认为应该“推动这些矛盾的爆发,与敌人营垒中可能和我们合作的成分,或者与今天还不是我们主要的敌人,建立暂时的联盟,去反对主要的敌人”;应该“向那些愿意同我们合作的同盟者作必要的让步,吸引他们同我们联合,参加共同的行动,再去影响他们,争取他们下层的群众”。一二九运动的成功,证明了白区工作中这些策略原则的正确性。和这种正确的策略指导相反,各次“左”倾路线的同志们因为不知道客观地考察敌我力量的对比,不知道采取与此相当的斗争形式和组织形式,不承认或不重视敌人内部的矛盾,这样,他们在应当防御的时候,固然因为盲目地实行所谓“进攻路线”而失败,就在真正应当进攻的时候,也因为不会组织胜利的进攻而失败。他们“估计形势”的方法,是把对他们的观点有利的某些个别的、萌芽的、间接的、片面的和表面的现象,夸大为大量的、严重的、直接的、全面的和本质的东西,而对于不合他们的观点的一切实际(如敌人的强大和暂时胜利,我们的弱小和暂时失败,群众的觉悟不足,敌人的内部矛盾,中间派的进步方面等),则害怕承认,或熟视无睹。他们从不设想到可能的最困难和最复杂的情况,而只是梦想着不可能的最顺利和最简单的情况。在红军运动方面,他们总是把包围革命根据地的敌人描写为“十分动摇”、“恐慌万状”、“最后死亡”、“加速崩溃”、“总崩溃”等等。第三次“左”倾路线的代表者们甚至认为红军对于超过自己许多倍的整个的国民党军队还占优势,因此总是要求红军作无条件的甚至不休息的冒进。第三次“左”倾路线的代表者们否认一九二四年至一九二七年革命所造成的南方和北方革命发展的不平衡(这种情况只是到了抗日战争期间才起了一个相反的变化),错误地反对所谓“北方落后论”,要求在北方乡村中普遍地建立红色政权,在北方白色军队中普遍地组织哗变成立红军。他们也否认根据地的中心地区和边缘地区的不平衡,错误地反对所谓“罗明路线”。他们拒绝利用进攻红军的各个军阀之间的矛盾,拒绝同愿意停止进攻红军的军队成立妥协。在白区工作方面,他们在革命已转入低潮而反革命的统治力量极为强大的城市,拒绝实行必要的退却和防御的步骤,拒绝利用一切合法的可能,而继续采取为当时情况所不允许的进攻的形式,组织庞大的没有掩护的党的机关和各种脱离广大群众的第二党式的所谓赤色群众团体,经常地无条件地号召和组织政治罢工、同盟罢工、罢课、罢市、罢操、罢岗、游行示威、飞行集会以至武装暴动等不易或不能得到群众参加和支持的行动,并曲解这一切行动的失败为“胜利”。总之,各次尤其是第三次“左”倾路线的同志们只知道关门主义和冒险主义,盲目地认为“斗争高于一切,一切为了斗争”,“不断地扩大和提高斗争”,因而不断地陷于不应有的和本可避免的失败。
(二)在军事上:
在中国革命的现阶段,军事斗争是政治斗争的主要形式。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这一问题成为党的路线中的最迫切的问题。毛泽东同志不但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规定了中国革命的正确的政治路线,而且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以来,也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规定了服从于这一政治路线的正确的军事路线。毛泽东同志的军事路线从两个基本观点出发:第一,我们的军队不是也不能是其他样式的军队,它必须是服从于无产阶级思想领导的、服务于人民斗争和根据地建设的工具;第二,我们的战争不是也不能是其他样式的战争,它必须在承认敌强我弱、敌大我小的条件下,充分地利用敌之劣点与我之优点,充分地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以求得生存、胜利和发展。从第一个观点出发,红军(现在是八路军、新四军及其他人民军队)必须全心全意地为着党的路线、纲领和政策,也就是为着全国人民的各方面利益而奋斗,反对一切与此相反的军阀主义倾向。因此,红军必须反对军事不服从于政治或以军事来指挥政治的单纯军事观点和流寇思想;红军必须同时负起打仗、做群众工作和筹款(现在是生产)的三位一体的任务,而所谓做群众工作,就是要成为党和人民政权的宣传者和组织者,就是要帮助地方人民群众分配土地(现在是减租减息),建立武装,建立政权以至建立党的组织。因此,红军在军政关系和军民关系上,必须要求严格地尊重人民的政权机关和群众团体,巩固它们的威信,严格地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在军队的内部,必须建立正确的官兵关系,必须要有一定的民主生活和有威权的以自觉为基础的军事纪律;在对敌军的工作上,必须具有瓦解敌军和争取俘虏的正确政策。从第二个观点出发,红军必须承认游击战和带游击性的运动战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主要战争形式,承认只有主力兵团和地方兵团相结合,正规军和游击队、民兵相结合,武装群众和非武装群众相结合的人民战争,才能够战胜比自己强大许多倍的敌人。因此,红军必须反对战略的速决战和战役的持久战,坚持战略的持久战和战役的速决战;反对战役战术的以少胜多,坚持战役战术的以多胜少。因此,红军必须实行“分兵以发动群众,集中以应付敌人”;“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固定区域的割据,用波浪式的推进政策;强敌跟追,用盘旋式的打圈子政策”;“诱敌深入”;“集中优势兵力,选择敌人的弱点,在运动战中有把握地消灭敌人的一部或大部,以各个击破敌人”等项战略战术的原则。各次“左”倾路线在军事上都是同毛泽东同志站在恰恰相反对的方面:第一次“左”倾路线的盲动主义,使红军脱离人民群众;第二次“左”倾路线,使红军实行冒险的进攻。但是这两次“左”倾路线在军事上都没有完整的体系。具有完整体系的是第三次。第三次“左”倾路线,在建军的问题上,把红军的三项任务缩小成为单纯的打仗一项,忽略正确的军民、军政、官兵关系的教育;要求不适当的正规化,把当时红军的正当的游击性当作所谓“游击主义”来反对;又发展了政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在作战问题上,它否认了敌强我弱的前提;要求阵地战和单纯依靠主力军队的所谓“正规”战;要求战略的速决战和战役的持久战;要求“全线出击”和“两个拳头打人”;反对诱敌深入,把必要的转移当作所谓“退却逃跑主义”;要求固定的作战线和绝对的集中指挥等;总之是否定了游击战和带游击性的运动战,不了解正确的人民战争。在第五次反“围剿”作战中,他们始则实行进攻中的冒险主义,主张“御敌于国门之外”;继则实行防御中的保守主义,主张分兵防御,“短促突击”,同敌人“拚消耗”;最后,在不得不退出江西根据地时,又变为实行真正的逃跑主义。这些都是企图用阵地战代替游击战和运动战,用所谓“正规”战争代替正确的人民战争的结果。
在抗日战争的战略退却和战略相持阶段中,因为敌我强弱相差更甚,八路军和新四军的正确方针是:“基本的是游击战,但不放松有利条件下的运动战。”强求过多的运动战是错误的。但在将要到来的战略反攻阶段,正如全党的工作重心需要由乡村转到城市一样,在我军获得新式装备的条件下,战略上也需要由以游击战为主变为以运动战和阵地战为主。对于这个即将到来的转变,也需要全党有充分的自觉来作准备。
(三)在组织上:
如毛泽东同志所说,正确的政治路线应该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而为使这个路线真正从群众中来,特别是真正能到群众中去,就不但需要党和党外群众(阶级和人民)有密切的联系,而且首先需要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内群众(干部和党员)有密切的联系,也就是说,需要正确的组织路线。因此,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各个时期既然规定了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政治路线,同时也就规定了服务于这一政治路线的联系党内党外群众的组织路线。这个工作,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也得到了重要的发展,其集中的表现,便是一九二九年红四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这个决议,一方面把党的建设提到了思想原则和政治原则的高度,坚持无产阶级思想的领导,正确地进行了反对单纯军事观点、主观主义、个人主义、平均主义、流寇思想、盲动主义等倾向的斗争,指出了这些倾向的根源、危害和纠正的办法;另一方面又坚持严格的民主集中制,既反对不正当地限制民主,也反对不正当地限制集中。毛泽东同志又从全党团结的利益出发,坚持局部服从全体,并根据中国革命的具体特点,规定了新干部和老干部、外来干部和本地干部、军队干部和地方干部、以及不同部门、不同地区的干部间的正确关系。这样,毛泽东同志就供给了一个坚持真理的原则性和服从组织的纪律性相结合的模范,供给了一个正确地进行党内斗争和正确地保持党内团结的模范。与此相反,在一切错误政治路线统治的同时,也就必然出现了错误的组织路线;这条错误的政治路线统治得愈久,则其错误的组织路线的为害也愈烈。因此,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各次“左”倾路线,不但反对了毛泽东同志的政治路线,也反对了毛泽东同志的组织路线;不但形成了脱离党外群众的宗派主义(不把党当作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人民群众意志的集中者),也形成了脱离党内群众的宗派主义(不使党内一部分人的局部利益服从全党利益,不把党的领导机关当作全党意志的集中者)。尤其是第三次“左”倾路线的代表者,为贯彻其意旨起见,在党内曾经把一切因为错误路线行不通而对它采取怀疑、不同意、不满意、不积极拥护、不坚决执行的同志,不问其情况如何,一律错误地戴上“右倾机会主义”、“富农路线”、“罗明路线”、“调和路线”、“两面派”等大帽子,而加以“残酷斗争”和“无情打击”,甚至以对罪犯和敌人作斗争的方式来进行这种“党内斗争”。这种错误的党内斗争,成了领导或执行“左”倾路线的同志们提高其威信、实现其要求和吓唬党员干部的一种经常办法。它破坏了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取消了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民主精神,使党内纪律成为机械的纪律,发展了党内盲目服从随声附和的倾向,因而使党内新鲜活泼的、创造的马克思主义之发展,受到打击和阻挠。同这种错误的党内斗争相结合的,则是宗派主义的干部政策。宗派主义者不把老干部看作党的宝贵的资本,大批地打击、处罚和撤换中央和地方一切同他们气味不相投的、不愿盲目服从随声附和的、有工作经验并联系群众的老干部。他们也不给新干部以正确的教育,不严肃地对待提拔新干部(特别是工人干部)的工作,而是轻率地提拔一切同他们气味相投的、只知盲目服从随声附和的、缺乏工作经验、不联系群众的新干部和外来干部,来代替中央和地方的老干部。这样,他们既打击了老干部,又损害了新干部。很多地区,更由于错误的肃反政策和干部政策中的宗派主义纠缠在一起,使大批优秀的同志受到了错误的处理而被诬害,造成了党内极可痛心的损失。这种宗派主义的错误,使党内发生了上下脱节和其他许多不正常现象,极大地削弱了党。
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在此宣布:对于一切被错误路线所错误地处罚了的同志,应该根据情形,撤消这种处分或其错误部分。一切经过调查确系因错误处理而被诬害的同志,应该得到昭雪,恢复党籍,并受到同志的纪念。
(四)在思想上:
一切政治路线、军事路线和组织路线之正确或错误,其思想根源都在于它们是否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出发,是否从中国革命的客观实际和中国人民的客观需要出发。毛泽东同志从他进入中国革命事业的第一天起,就着重于应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以从事于对中国社会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尤其再三再四地强调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真理,再三再四地反对了教条主义和主观主义的危害。毛泽东同志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所规定的政治路线、军事路线和组织路线,正是他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根据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具体地分析了当时国内外党内外的现实情况及其特点,并具体地总结了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特别是一九二四年至一九二七年革命的历史经验的光辉的成果。在中国生活和奋斗的中国共产党人学习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应该是为了用以研究和解决中国革命的各种实际问题,如同毛泽东同志所做的。但是一切犯“左”倾错误的同志们,在那时,当然是不能了解和接受毛泽东同志的做法的,第三次“左”倾路线的代表者更污蔑他是“狭隘经验主义者”;这是因为他们的思想根源乃是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在第三次“左”倾路线统治时期更特别突出地表现为教条主义的缘故。教条主义的特点,是不从实际情况出发,而从书本上的个别词句出发。它不是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和方法来认真研究中国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的过去和现在,认真研究中国革命的实际经验,得出结论,作为中国革命的行动指南,再在群众的实践中去考验这些结论是否正确;相反地,它抛弃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实质,而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书本上的若干个别词句搬运到中国来当做教条,毫不研究这些词句是否合乎中国现时的实际情况。因此,他们的“理论”和实际脱离,他们的领导和群众脱离,他们不是实事求是,而是自以为是,他们自高自大,夸夸其谈,害怕正确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就是必然的了。
在教条主义统治时期,同它合作并成为它的助手的经验主义的思想,也是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经验主义同教条主义的区别,是在于它不是从书本出发,而是从狭隘的经验出发。应当着重地指出:最广大的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同志,他们的一切有益的经验,是极可宝贵的财产。科学地把这些经验总结起来,作为以后行动中的指导,这完全不是经验主义,而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正像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理原则当做革命行动的指南,而不把它们当做教条,就完全不是教条主义,而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一样。但是,在一切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同志中,如果有一些人满足于甚至仅仅满足于他们的局部经验,把它们当做到处可以使用的教条,不懂得而且不愿意承认“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和“为着领导,必须预见”的真理,因而轻视从世界革命经验总结出来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学习,并醉心于狭隘的无原则的所谓实际主义和无头脑无前途的事务主义,却坐在指挥台上,盲目地称英雄,摆老资格,不肯倾听同志们的批评和发展自我批评,这样,他们就成为经验主义者了。因此,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的出发点虽然不同,但是在思想方法的本质上,两者却是一致的。他们都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分割开来;他们都违背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把片面的相对的真理夸大为普遍的绝对的真理;他们的思想都不符合于客观的全面的实际情况。因此,他们对于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就有了许多共同的错误的认识(如错误的城市中心观点,白区工作中心观点,脱离实际情况的“正规”战观点等)。这就是这两部分同志能够互相合作的思想根源。虽然因为经验主义者的经验是局部的、狭隘的,他们中的多数对于全面性的问题往往缺乏独立的明确的完整的意见,因此,他们在和教条主义者相结合时,一般地是作为后者的附庸而出现;但是党的历史证明,教条主义者缺乏经验主义者的合作就不易“流毒全党”,而在教条主义被战胜以后,经验主义更成为党内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发展的主要障碍。因此,我们不但要克服主观主义的教条主义,而且也要克服主观主义的经验主义。必须彻底克服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路线和作风,才能普及和深入全党。
以上所述政治、军事、组织和思想四方面的错误,实为各次尤其是第三次“左”倾路线的基本错误。而一切政治上、军事上和组织上的错误,都是从思想上违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而来,都是从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而来。
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指出:我们在否定各次“左”倾路线的错误时,同时要牢记和实行毛泽东同志“对于任何问题应取分析态度,不要否定一切”的指示。应当指出:犯了这些错误的同志们的观点中,并不是一切都错了,他们在反帝反封建、土地革命、反蒋战争等问题上的若干观点,同主张正确路线的同志们仍然是一致的。还应指出,第三次“左”倾路线统治时间特别长久,所给党和革命的损失特别重大,但是这个时期的党,因为有广大的干部、党员群众和广大的军民群众在一起,进行了积极的工作和英勇的斗争,因而在许多地区和许多部门的实际工作中,仍然获得了很大的成绩(例如在战争中,在军事建设中,在战争动员中,在政权建设中,在白区工作中)。正是由于这种成绩,才能够支持反对敌人进攻的战争至数年之久,给了敌人以重大的打击;仅因错误路线的统治,这些成绩才终于受到了破坏。在各次错误路线统治时期,和党的任何其他历史时期一样,一切为人民利益而壮烈地牺牲了的党内党外的领袖、领导者、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都将永远被党和人民所崇敬。
(五)
“左”倾路线的上述四方面错误的产生,不是偶然的,它有很深的社会根源。
如同毛泽东同志所代表的正确路线反映了中国无产阶级先进分子的思想一样,“左”倾路线则反映了中国小资产阶级民主派的思想。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是小资产阶级极其广大的国家。我们党不但从党外说是处在这个广大阶层的包围之中;而且在党内,由于十月革命以来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世界的伟大胜利,由于中国现时的社会政治情况,特别是国共两党的历史发展,决定了中国不能有强大的小资产阶级政党,因此就有大批的小资产阶级革命民主分子向无产阶级队伍寻求出路,使党内小资产阶级出身的分子也占了大多数。此外,即使工人群众和工人党员,在中国的经济条件下,也容易染有小资产阶级的色彩。因此,小资产阶级思想在我们党内常常有各色各样的反映,这是必然的,不足为怪的。党外的小资产阶级群众,除了农民是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主要力量以外,城市小资产阶级大多数群众在中国也受着重重压迫,经常迅速大量地陷于贫困破产和失业的境地,其经济和政治的民主要求十分迫切,所以在现阶段的革命中,城市小资产阶级也是革命动力之一。但是小资产阶级由于是一个过渡的阶级,它是有两面性的:就其好的、革命的一面说来,是其大多数群众在政治上、组织上以至思想上能够接受无产阶级的影响,在目前要求民主革命,并能为此而团结奋斗,在将来也可能和无产阶级共同走向社会主义;而就其坏的、落后的一面说来,则不但有其各种区别于无产阶级的弱点,而且在失去无产阶级的领导时,还往往转而接受自由资产阶级以至大资产阶级的影响,成为他们的俘虏。因此,在现阶段上,无产阶级及其先进部队——中国共产党,对于党外的小资产阶级群众,应该在坚决地广泛地联合他们的基础上,一方面给以宽大的待遇,在不妨碍对敌斗争和共同的社会生活的条件下,容许其自由主义的思想和作风的存在;另一方面则给以适当的教育,以便巩固同他们的联合。
至于由小资产阶级出身而自愿抛弃其原有立场、加入无产阶级政党的分子,则是完全另一种情形。党对于他们,和对于党外的小资产阶级群众,应该采取原则上不同的政策。由于他们本来和无产阶级相接近,又自愿地加入无产阶级政党,在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和群众革命斗争的实际锻炼中,他们是可以逐渐在思想上无产阶级化,并给无产阶级队伍以重大利益的;而且在事实上,加入我党的小资产阶级出身的分子之绝大多数,也都为党和人民作了勇敢的奋斗和牺牲,他们的思想已经进步,很多人并已成为马克思列宁主义者了。但是,必须着重指出:任何没有无产阶级化的小资产阶级分子的革命性,在本质上和无产阶级革命性不相同,而且这种差别往往可能发展成为对抗状态。带着小资产阶级革命性的党员,虽然在组织上入了党,但是在思想上却还没有入党,或没有完全入党,他们往往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的面貌出现的自由主义者、改良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布朗基主义者等等;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但不能引导中国将来的共产主义运动达到胜利,而且也不能引导中国今天的新民主主义运动达到胜利。如果无产阶级先进分子不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和这些小资产阶级出身的党员的旧有思想坚决地分清界限,严肃地、但是恰当地和耐心地进行教育和斗争,则他们的小资产阶级思想不但不能克服,而且必然力图以他们自己的本来面貌来代替党的无产阶级先进部队的面貌,实行篡党,使党和人民的事业蒙受损失。党外的小资产阶级愈是广大,党内的小资产阶级出身的党员愈是众多,则党便愈须严格地保持自己的无产阶级先进部队的纯洁性,否则小资产阶级思想向党的进攻必然愈是猛烈,而党所受的损失也必然愈是巨大。我党历史上各次错误路线和正确路线之间的斗争,实质上即是党外的阶级斗争在党内的表演;而上述“左”倾路线在政治上、军事上、组织上和思想上的错误,也即是这种小资产阶级思想在党内的反映。在这个问题上,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加以分析:
首先,在思想方法方面。小资产阶级的思想方法,基本上表现为观察问题时的主观性和片面性,即不从阶级力量对比之客观的全面的情况出发,而把自己主观的愿望、感想和空谈当做实际,把片面当成全面,局部当成全体,树木当做森林。脱离实际生产过程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因为只有书本知识而缺乏感性知识,他们的思想方法就比较容易表现为我们前面所说的教条主义。联系生产的小资产阶级分子虽具有一定的感性知识,但是受着小生产的狭隘性、散漫性、孤立性和保守性的限制,他们的思想方法就比较容易表现为我们前面所说的经验主义。
第二,在政治倾向方面。小资产阶级的政治倾向,因为他们的生活方式和由此而来的思想方法上的主观性片面性,一般地容易表现为左右摇摆。小资产阶级革命家的许多代表人物
希望革命马上胜利,以求根本改变他们今天所处的地位;因而他们对于革命的长期努力缺乏忍耐心,他们对于“左”的革命词句和口号有很大的兴趣,他们容易发生关门主义和冒险主义的情绪和行动。小资产阶级的这种倾向,在党内反映出来,就构成了我们前面所说的“左”倾路线在革命任务问题、革命根据地问题、策略指导问题和军事路线问题上的各种错误。
但是,这些小资产阶级革命家在另外一种情况下,或是另一部分小资产阶级革命家,也可以表现悲观失望,表现追随于资产阶级之后的右倾情绪和右倾观点。一九二四年至一九二七年革命后期的陈独秀主义,土地革命后期的张国焘主义和长征初期的逃跑主义,都是小资产阶级这种右倾思想在党内的反映。抗日时期,又曾发生过投降主义的思想。一般地说,在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分裂的时期,比较容易发生“左”倾错误(例如土地革命时期“左”倾路线统治党的领导机关至三次之多),而在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联合的时期,则比较容易发生右倾错误(例如一九二四年至一九二七年革命后期和抗日战争初期)。而无论是“左”倾或右倾,都是不利于革命而仅仅利于反革命的。由于各种情况的变化而产生的左右摇摆、好走极端、华而不实、投机取巧,是小资产阶级思想在坏的一面的特点。这是小资产阶级在经济上所处的不稳定地位在思想上的反映。
第三,在组织生活方面。由于一般小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和思想方法的限制,特别由于中国的落后的分散的宗法社会和帮口行会的社会环境,小资产阶级在组织生活上的倾向,容易表现为脱离群众的个人主义和宗派主义。这种倾向反映到党内,就造成我们前面所说的“左”倾路线的错误的组织路线。党长期地处在分散的乡村游击战争中的情况,更有利于这种倾向的发展。这种倾向,不是自我牺牲地为党和人民工作,而是利用党和人民的力量并破坏党和人民的利益来达到个人和宗派的目的,因此它是同党的联系群众的原则、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不相容的。这种倾向,常常采取各种各样的形式,如官僚主义、家长制度、惩办主义、命令主义、个人英雄主义、半无政府主义、自由主义、极端民主主义、闹独立性、行会主义、山头主义、同乡同学观念、派别纠纷、耍流氓手腕等,破坏着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和党内的团结。
这些就是小资产阶级思想的三个方面。我们党内历次发生的思想上的主观主义,政治上的“左”、右倾,组织上的宗派主义等项现象,无论其是否形成了路线,掌握了领导,显然都是小资产阶级思想之反马克思列宁主义、反无产阶级的表现。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采取教育方法,将党内的小资产阶级思想加以分析和克服,促进其无产阶级化,是完全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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