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新闻与传播学院团委书记(内设机构主任级)的工作方案
由于学院团委书记李烽调离,为了进一步加强共青团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委员会工作,根据《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武大党字〔2021〕103号),经2023年9月14日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以民主推荐的方式选拔新闻与传播学院团委书记(内设机构主任级)。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岗位
共青团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委员会书记1名(内设机构主任级)。
二、选拔范围
在学院在岗在编行政管理干部中产生。
三、任职资格要求
应为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党团工作经历,须符合《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武大党字〔2021〕103号) 所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选任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
面向全院范围发布民主推荐公告,公布岗位、任职资格、具体要求和选任程序。
报名者需填写《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选拔内设机构干部报名表》(见附件),于2023年9月21日之前将报名表交至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报名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
(二)民主推荐
学院党委于报名截止时间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工作包括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投票推荐。
进行谈话调研的范围为学院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学院系(所、中心)主任,内设机构正副主任、教工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拟选拔职务所在办公室全体成员、教职工代表。
谈话调研推荐意见集中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再进行会议推荐。
(三)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告
学院(系)召开党委会,根据民主推荐的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发布考察公告。
(四)组织考察
于民主推荐后一周时间之内,由学院(系)党委书记李玉龙和副书记王怀民和丁雪琴组成考察组,党委书记李玉龙同志任考察组组长,党委副书记王怀民和丁雪琴任考察组副组长。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员范围包括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学院系(所、中心)主任、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内设机构正副主任、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办公室全体成员、教职工代表。
(五)讨论决定
考察工作结束后,学院召开党委会进行讨论研究。会议讨论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研究决定时,应首先听取考察情况,参加会议人员充分讨论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确定拟任人选。对于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情况,可不产生拟任人选。
(六)公示
在学院网站上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不公示籍贯、出生地、毕业院校、学习培训、详细简历等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上报学校审批并发文任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选任工作及拟任人选的有关材料上报校团委审核。校团委审议通过后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并发文任用。
五、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选任工作由学院纪检工作小组全程监督,并通过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全院教职工监督。
监督电话:027-68754677
监督举报邮箱:247699943@qq.com
中共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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