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2020、2020-2021学年度“新东方留学奖学金”的通知
为支持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满足学生的多元需求,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人才,根据有关协议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19-2020、2020-2021学年度“新东方留学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评选细则如下:
一、参评对象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20届、2021届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上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成绩优良,达到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外语能力和专业水平要求;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不纳入奖学金评定范围:
(1)在校期间受到过处分的;
(2)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具有外国国籍或持有国外长期居留证件的;
(4)评选小组认定的其他不适合获得奖学金情形的。
三、资助标准及评选要求
“新东方留学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5000元/人次。
申请学生需在毕业当年6月30日前,取得在当年世界三大高等教育排行榜(QS、U.S. NEWS、THE)任一榜单排名前50的境外高校的攻读研究生学位项目的录取通知书。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填写《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东方留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提交申请表时需在附件中插入录取通知书清晰扫描照片。申请学生需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2.学院组建“新东方留学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3.公示结束后确定最终名单。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5日上午11:30。每名申请学生向学院提交一份附签名的纸质材料,及一份word版本电子文档,附件材料均插入该文档中,文档命名格式为“姓名-新东方留学奖学金申请表”。签名纸质材料研究生请将材料交至院研工办杨老师,本科生请将材料交至本科办刘老师;电子文档统一发送至邮箱28322551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新闻与传播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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