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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082021-04
2021-04-08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关于征集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本公告来自:SJC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是中国新闻奖试点报送单位。学院根据中国记协下发的相关工作通知,结合本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实际,现制订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报送单位评奖方案,并面向全国各新闻单位和符合申报资格的个人征集参选作品。

一、 评选机构

学院成立中国新闻奖推荐报送评选委员会,委员会由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强月新教授任主任,新闻专业骨干教师、业界专家任委员。

二、 作品征集

1、全国各新闻单位和符合申报资格的个人均可向我院报送参评作品,但不得与刊播单位和个人通过其他渠道报送的作品相重复。

2、参评作品刊发的媒体类型和媒体所在地区不限。按照中国记协的相关规定,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推荐作品共3 件,其中 2 件在下列主题推荐,另 1件可自选主题推荐。

2020年度主题如下:

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②坐着高铁看中国

③其他主题

3.参评作品须按照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中国新闻奖参评材料及填报制作要求提交参评报名表、作品原件及复制件。所提交的作品原件不退还。

4.报送表格和相关材料填报要求可从中国记协网(中华新闻传媒网)http://www.pingjiang.zgjx.cn下载。

三、时间安排

1.即日起接受报送,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截止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请在快递单上注明“中国新闻奖材料”字样;参评作品的相关电子材料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评选委员会将于5月下旬召开评选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推荐作品并进行公示;5月下旬正式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报送推荐作品及相关材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5,收件人:郑中原,邮编:430072。

联系电话: 027-68754677  17771818572

邮箱:247699943@qq.com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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