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传播学院关于民主推荐分团委书记(内设机构主任级)的工作方案
为了保证我院分团委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进一步完善本科生办公室队伍建设,现申请在学院范围内,以民主推荐方式选任分团委书记(内设机构主任级)。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以民主推荐方式选任1名分团委书记(内设机构主任级)。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武大党字[2014]74号),现拟定方案如下
一、岗位
院分团委书记(内设机构主任级)1名
二、选拔范围
在学院在岗在编行政管理干部中产生
三、报名资格
参照《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武大党字[2014]74号)第三条、第四条的有关要求。同时,应熟悉共青团工作,具备相关工作经历。
四、工作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者需填写《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选拔内设机构干部报名表》(见附件),于2021年4月13日前将报名表交至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报名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
(二)民主推荐
学院党委于报名截止时间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投票推荐。
进行谈话调研的范围为学院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学院各党支部书记,内设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报名人选所在办公室全体成员,教职工代表(不少于10人)。党委会综合考虑谈话调研推荐情况,提出参考人选。召开教职工会议,以无记名形式填写民主推荐票,在参考人选范围内推荐院分团委书记1名。教职工会议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院各党支部书记,内设机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拟选拔职务
在办公室全体成员及教职工代表(不少于10人)组成。
(三)酝酿确定考察对象及进行组织考察
党委会根据民主推荐的情况,按1:2左右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发布考察公告。于民主推荐后一周时间之内,学院党委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组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考察材料包括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四)党委会讨论确定拟任人选并上报学校
考察工作结束后,召开学院党委会,根据民主推荐及考察结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讨论研究,经充分酝酿后确定拟任人选并对产生的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五)公示
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学院党委将选拔工作及拟任人选的有关材料报送学校团委和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六)上报学校并发文任用
公示期满,学院将民主推荐工作及拟任人选的有关材料上报校团委审核。校团委审议通过后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并发文任用。
(七)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在民主推荐期间,欢迎大家向学院党委客观、公正地推荐人选。
2.民主推荐工作全程接受师生监督。
监督电话:027-68754673
监督举报邮箱:5350017@qq.com
中共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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