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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020-09
2020-09-22

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届推荐免试研究生细则(试行)

本公告来自:SJC·本科生办公室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是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也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我院推免研究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以及《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16〕43号)文件精神,特制订了本试行办法。

一、推免研究生必备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1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在校期间按照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安排修满前六学期所有课程必修课及专业课,前六个学期通识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且平均学习成绩排名必须位居同年级的同专业或同专业方向的前1/2以内(对于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平均学习成绩排名可放宽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2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对于无英语六级成绩者需提供雅思或TOFEL成绩原件和复印件。综合考虑疫情对四六级考试的影响,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方向)排名前25%,且不超过学院本专业推免名额数,但六级没有达到422分的学生,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补录。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学校推免领导小组评议选拔,通过的学生可获得推免资格。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纪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各专业学习成绩第一名且外语水平达到推免研究生必备条件者,直接获得保研资格,学习成绩排名及综合排名按评分标准计算。

7、外语为小语种学生、艺术类专业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2分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及以上。

二、推免研究生的程序

1、召开院推免研究生领导小组会议,将学校下达的推免研究生指标数按各专业或专业方向的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各专业或专业方向;

2、学生进入教务信息系统查询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学习成绩,各班班长和学习委员及一名学生代表按评分标准计算学生的平均成绩,并公示,由学生签名认可;

3、学生根据学院有关规定计算本人综合得分;

4、学生个人按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届推荐免试研究生细则(试行)》规定提供免试研究生自评表和有关申报材料(原件);

5、学院审查学生申报材料,审查学生本人计算的综合成绩;

6、公示学生申报材料;公示学院审查后的学生综合成绩;

7、按学生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推荐学生人选,在规定时间内实行按序替补。

三、评分标准

我院推免研究生实行按综合成绩排名的办法。具体计算方法为:学习成绩占90%;科研情况占6.5%;社会活动占3.5%。符合如下几类情况,其科研情况及社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参加全国大学生体育锦标赛获得前八名;获得国家级艺术比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艺术比赛一等奖及以上,或参加国家级艺术展演。

推荐校内外免试研究生按三者相加之和得分排名。

1、学习成绩(占90%)

本条旨在鼓励学生在校期间认真学习、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知识。具体计算办法为:计算前六个学期通识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各专业A、B选修包中共有的专业选修课的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考虑到疫情对四六级考试的影响,艺术类专业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的同学在此基础上加3分,四级639分及以上加2.5分,四级604分及以上加2分,四级568分及以上加1.5分,四级533分及以上加1分,四级497分及以上加0.5分,不可累积计分。以本专业或本专业方向的最高分为标准,折算成标准分90分,并得出换算比例;再用此换算比例计算其他同学学习成绩得分,并计入综合成绩总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科研情况(占6.5%)

本条旨在鼓励本科生在认真学好专业知识的前提下,积极参加校内外科研工作,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为进入研究生阶段打好基础。

本项所指的大学生科研情况包括六个方面(皆以与本学科专业相关为基础,发表、结题或获奖时间不晚于当年申请截止时间。如对提交材料有异议,学院推免研究生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

第一,在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最多提交2篇代表作品,且加分时第2篇论文减半,须提供论文原件和复印件。电子版、传真件及用稿通知无效);

第二,参加校内外科研课题的情况(须提供科研项目立项书和结题证明材料,获奖者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公开出版的著作、包括独著、主编、参编的学术著作或通俗书籍(须提供原件);

第四,获得学校及省市级专业学会科研成果奖(论文奖、著作奖、发明奖,须提供论文原件和复印件);

第五,参加各学科专业竞赛获奖;

具体计分办法为:

• 在公开发行的CSSCI学术核心期刊来源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计50分;在公开发行的CSSCI学术核心期刊扩展板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计30分(CSSCI核心期刊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公布的CSSCI来源期刊为准(查询网址:http://cssci.nju.edu.cn/)。其中两人合作撰写的,第一作者计分60%,第二作者计分40%;三人以上合作撰写的,第一作者计分50%,其他作者均分50%(论文计分规则下同))。

• 在省级以上党报理论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3000字以上):计20分。

• 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2014年版)中非CSSCI学术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计10分。

• 在公开发行的一般学术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一篇:计2分。(此项中,同一本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只算一篇)

• 完成校内外科研项目研究一项:计10分。(其中项目主持人计分50%,其他参与者合计50%,下同)

• 完成省级科研项目研究一项:计30分。

• 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研究一项:计50分。(通过中期考核计30分)

• 出版与专业相关专著:由重要出版社出版,计60分;由一般出版社出版,计30(只计算一本);出版通俗书籍,由重要出版社出版,计30分;由一般出版社出版,计15分(只计算一本)。(其中合集类主编计分20%,副主编10%、参编按所撰篇幅所占比例计分;非合集类主编计分50%,参编按所撰篇幅所占比例合计50%;独著及合著按上面的标准)

• 参加校内科研项目研究获奖另加10分;参加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获奖另加15分。(论文获奖按相同办法记分,同一作品获奖只按最高等级加分,下同)

• 在学科专业竞赛中获奖(如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齐越朗诵艺术节暨全国大学生朗诵大会、全国大学生新闻先生新闻小姐大赛(省级)等),国家级一等奖加50分,二等奖加40分,三等奖加30分;省级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0分;校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单次同类型竞赛,省级奖励累计不超过30分,校级不超过20分;此奖励累计不超过50分,同一作品不重复加分,只取最高分)(另团队获奖得分分配办法:2人团队(第1名60%,第2名40%),3人及以上团队(第1名40%,其他成员平分60%)。对于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全国重大竞赛中参加国家级大赛获奖者按上述加分办法提高一级进行计分(参加省级比赛获奖的不提高级别计分;其中团队获奖得分分配办法:前五名均按100%计分,后6-10名按20%计分,11名以后不计分)。
本项具体计分办法的:先累计得分,再以本专业或本专业方向的最高分为标准,折算成标准分6.5分,并得出换算比例;再用此换算比例计算其他同学科研得分,并计入综合成绩总得分。

3、社会活动(占3.5%)

本条旨在鼓励大学生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校期间积极主动参加社会活动,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活动能力,以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

• 获得省级以上三好学生、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的,计30分。

• 获得各类校级奖励称号的,计15分;获得各类院级奖励称号的,计10分。(由于获奖学金而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称号不加分,此项累计不超过40分)

• 担任(校级以上)校学生会、校团委各部部长,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计25分;担任校学生会、校团委各部副部长,校各学生社团、协会主要负责人,校报副主编及以上,院学生会各部部长的,计20分;担任校学生会、校团委各部职委,校级学生社团、协会部长、副部长,院学生会各部副部长,院级社团主要负责人,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的加15分;其他学生干部计10分。(此项以一学年为最低限,担任多个职务的,按最高计分,但不重复计分;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干部不计分)

• 获得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如大学生英语竞赛、学习竞赛申论和数学等)的: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0分;获得省级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获得校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此项累计不超过40分)

• 获得校级及以上文体比赛前三名的: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0分;获得省级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获得校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此项累计不超过40分)

• 暑期社会实践成果,获得省级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15分奖,优秀奖10分;校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暑期社会实践奖励称号,省级加20分,校级加15分。(此项累计不超过40分)

• 根据《新闻与传播学院关于促进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实践教育试行办法(武大新闻本字〔2018〕1号)》相关规定,对在中央级媒体进行实习,达到实习要求,单位实习鉴定良好的同学在参加学院保研时在其社会活动部分计分0-20分(此项计分为单独记分),具体计分标准由实习指导小组评定。

本项具体计算办法为:先累计得分,再以全院申请推免学生中社会活动最高分为标准,折算成标准分3.5分,并得出换算比例;再用此换算比例计算其他同学社会活动得分,并计入综合成绩总得分。

四、学院根据本实施细则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和学生易于监督的场所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若有学生提出异议,学院查明情况后公布处理结果。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五、为保证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免研究生资格。对于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在要求的截止时间之后补充的材料的相关成果均不作认可。

六、已被推荐免试为硕士研究生者,原则上不予办理出国、就业手续。对于违约者将记入诚信记录并做相应的处罚。

七、本试行办法的解释权归院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试行过程中,院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正、调整、解释。若条款内容与学校有关文件有出入,以学校文件为准。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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