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传播学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金石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武汉大学金石奖学金捐赠协议》及《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金石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我院2018-2019学年度金石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在籍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定向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5000元/人,奖励2人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年度内无B以下成绩(需提交成绩单,申请表纸质版成绩栏须由教学程老师审核签字);
5.科研能力、实习实践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如评选年度内即前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公开发表学术科研论文、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社会活动;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奖学金评定:
1.受到学校违纪处分;
2.在学术研究中,有学术不端行为;
3.学校、学院组织的重大集体活动,不积极参与者;
4.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5.无故未按学校规定注册;
6.未按日常管理相关规定擅自离校者;
7.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四、评选程序
1.有意向参评金石奖学金的研究生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2.经导师同意后,于11月22日(周五)17:00前将申请材料(申请表、汇总表、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308办公室王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610129219@qq.com;
3.学院审核申请者提交材料;
4.学院奖学金评审会综合评审;
5.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五、评选说明
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科研成果获评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两项及以上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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