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通知公告

172019-09
2019-09-17

新闻与传播学院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本科优秀教学业绩奖的通知

本公告来自:SJC

为贯彻落实《武汉大学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武大字〔2016〕2号)和《武汉大学关于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与绩效激励的实施意见》(武大本字〔2016〕123号)精神,进一步调动教师投入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我院本科教学质量,打造世界一流的本科教育,根据学校《关于评选武汉大学2018-2019学年本科优秀教学业绩奖的通知》(附件1),学院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优秀教学业绩奖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推荐名额

全院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职工均可申报。学校将按照公共基础理论课程类、通识课程类、专业理论课程类、实验实践类等4类进行评选,我院教师可在通识课程类、专业理论课程类、实验实践类中进行申报,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推荐名额为通识课程类1名、专业理论课程类3名、实验实践类2名,合计6名。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无学术失范行为。

(二)长期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勤勤恳恳工作,独立主讲本科课程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工作量饱满。各类申报人须满足的教学工作量要求如下。

通识课程类:本学年承担通识课程教学达到36学时,总教学工作量不少于72学时。

专业理论课程类:本学年承担专业理论课程教学达到54学时。

实验实践类:本学年承担实验实践课程教学达到108学时,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

(三)教学质量良好。教学质量评价内容包括教师课程教学理念、内容、方法和效果等方面;评价方式采用学生评价、专家评价和单位评价等方面相结合。

(四)除上述条件,申报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建设,取得标志性教学成果,包括发表高水平教学研究论文、编写出版高质量教材、获得高水平教学类奖励、指导学生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等可予以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职工填写《武汉大学2018-2019学年本科优秀教学业绩奖申报表》(附件2),每位教职工只能申报一种类型。

申报的教师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提交《武汉大学2018-2019学年本科优秀教学业绩奖申报表》(附件2)一式一份至院办105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yanglihzau06@163.com。

(二)单位推荐

学院将积极宣传和公示教师申报材料,成立评审小组,制定推荐规则,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教职工分类进行评审,按照各类名额要求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并排序。

积极参与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工作,教学质量突出,教学成果显著,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誉且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有突出贡献的教师,本科生院可单独提名。对学校通识教育有突出贡献者,特别是《人文社科经典导引》和《自然科学经典导引》授课教师可由通识教育中心单独推荐。

2019年10月20日之前,学院将《武汉大学2018-2019学年本科优秀教学业绩奖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签字盖章后,连同候选人申报表一起报送至本科生院质量管理处(本科生院南2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lb@whu.edu.cn。

(三)学校评选及结果公示

1.公共基础理论课程类和通识课程类候选人将增加网上投票环节,申报人需准备一张两寸的电子免冠照片和1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

各单位上传候选人材料时间暂定为2019年10月20日-25日,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学校将各单位推荐的公共基础理论课程类和通识课程类候选人的材料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网上公示,并开展网上投票和收集各方评价,时间暂定为2019年10月26日-30日。

2.学校将分类成立评审专家组,根据个人申报材料、网上投票及收集的各方评价、单位推荐排序、教学工作量以及所授课程学生评教结果在本单位同类课程的排名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判,确定获奖人。

2019年12月10日之前,学校评选确定获奖人并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四、奖励办法

武汉大学本科优秀教学业绩奖按年度评选,本年度将评选不超过200人(含研究生基础课程教师占10名,由研究生院负责评选),每人奖励3万元。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19年9月17日

 

附件:

1.关于评选武汉大学2018-2019学年本科优秀教学业绩奖的通知

2.武汉大学2018-2019学年本科优秀教学业绩奖申报表

 

本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本文章(新闻)来自:SJC”的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如需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请在使用时注明“来源: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http://journal.whu.edu.cn)”。

②凡本网注明“本文章(新闻)来自: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