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主推荐分团委书记(内设机构副主任级)的工作方案
由于我院原分团委书记陈菊平同志已于2018年7月调任校团委组织办公室,分团委书记(内设机构副主任级)这一职位出现空缺。为了保证我院分团委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进一步完善本科生办公室队伍建设,经院党委会研究并上报学校党委组织批复,决定在全院范围内以民主推荐方式选任1名分团委书记(内设机构副主任级)。依据《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武大党字[2014]74号),现拟定方案如下:
一、选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爱军、强月新
副组长:张琦
成 员:楚静、程明、姚曦、洪杰文、洪毅生
二、岗位
院分团委书记(内设机构副主任级)1名
三、选拔范围
在学院在岗在编行政管理干部中产生
四、报名资格
参照《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武大党字[2014]74号)第三条、第四条的有关要求。同时,应熟悉熟悉共青团工作,具备相关工作经历。
五、工作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者需填写《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选拔内设机构干部报名表》(见附录),请于2018年12月18日17点前,将报名表交至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报名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
(二)民主推荐
学院党委于2019年1月2日之前,召开教职工会议,以无记名形式填写民主推荐票,在选拔范围内推荐院分团委书记1名。教职工会议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拟选拔职务所在办公室全体成员及教职工代表(不少于10人)组成。
(三)酝酿确定考察对象及进行组织考察
根据民主推荐的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发布考察公告。学院党委成立考察组,于民主推荐后一周时间之内。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四)党委会讨论确定拟任人选并上报学校
考察工作结束后,选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讨论研究,召开学院党委会,根据民主推荐及考察结果,经充分酝酿后确定拟任人选并对产生的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五)公示
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学院党委将选拔工作及拟任人选的有关材料报送学校团委和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六)发文任用
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发文任用,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中共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委员会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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