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017-02
2017-02-16
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奖评选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报送单位评奖方案
本公告来自:SJC
根据《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关于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奖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报送工作通知》),结合“两奖”评选实际,现制订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报送单位评奖方案,面向全国各新闻单位和个人征集参选作品:
一、 评选机构:
学院成立中国新闻奖推荐报送评选委员会,委员会由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强月新任主任,新闻业务专业骨干教师任委员。
二、 作品征集:
1、接受新闻单位提名作品,但不得与刊播单位通过其他渠道报送的作品相重复;
2、接受学院教师与在校学生推荐的参评作品;
3、接受社会单位和个人推荐的参评作品;
4、参评作品体裁、地区、媒体类型不限;
5、参评作品须按照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中国
新闻奖参评材料及填报制作要求提交。表格及相关
材料(作品原件、复印件等)填报要求可从中华新
闻传媒网(中国记协网)www.zgjx.cn下载,所提交的
作品原件不再退还。
三、时间安排:
1、即日起接受报名,2017年4月30日报名截止。纸质材料截止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各推荐单位务必于截止日期前把参评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党政办公室,并在外包装上注明“中国新闻奖材料”字样。参评作品的相关电子材料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5,收件人:郑中原,邮编:430072。
2、5月上旬,评选委员会讨论、确定推荐作品,并进行公示;
3、5月20日前,根据《评选工作通知》要求,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报送推荐作品及相关材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郑中原 027-68754677。邮箱:247699943@qq.com。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17年2月14日
一、 评选机构:
学院成立中国新闻奖推荐报送评选委员会,委员会由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强月新任主任,新闻业务专业骨干教师任委员。
二、 作品征集:
1、接受新闻单位提名作品,但不得与刊播单位通过其他渠道报送的作品相重复;
2、接受学院教师与在校学生推荐的参评作品;
3、接受社会单位和个人推荐的参评作品;
4、参评作品体裁、地区、媒体类型不限;
5、参评作品须按照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中国
新闻奖参评材料及填报制作要求提交。表格及相关
材料(作品原件、复印件等)填报要求可从中华新
闻传媒网(中国记协网)www.zgjx.cn下载,所提交的
作品原件不再退还。
三、时间安排:
1、即日起接受报名,2017年4月30日报名截止。纸质材料截止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各推荐单位务必于截止日期前把参评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党政办公室,并在外包装上注明“中国新闻奖材料”字样。参评作品的相关电子材料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5,收件人:郑中原,邮编:430072。
2、5月上旬,评选委员会讨论、确定推荐作品,并进行公示;
3、5月20日前,根据《评选工作通知》要求,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报送推荐作品及相关材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郑中原 027-68754677。邮箱:247699943@qq.com。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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