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014-09
2014-09-18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本公告来自:SJC•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关于接收推免生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5年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细则:
一、我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校复试规则,落实具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负责制定本院系具体复试办法。
2、负责本院系按专业成立硕士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人数应不少于五人,组长一人,另安排记录员一名。
3、负责制定本院系外语口试的实施方案,组织外语口试试题的命制和考生的口语测试工作。
4、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5、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
6、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三、接受推免生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生必须为“985”或“211”高校、或有新闻传播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学习成绩优良,总评成绩名列本院前茅。专业必修课成绩均为及格以上、英语通过六级(六级成绩422分)或相当于六级水平的成绩证明(雅思6.5分以上,TOEFL80分以上),艺术类考生的英语须通过四级。
4、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5、本科在学期间须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与本科毕业证书。
四、接收推免生程序
1、9月28—10月7日,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名。
2、组成由专家组成的评估审查小组,对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于10月15日到校复试。所有拟接收的推免生均需参加复试,否则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于10月17日上网公示一周,同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放待录取通知,等待学生回应,学生须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48小时内进行回应,逾期不回应视作放弃。
4、取得我院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的学生(符合我院接收推免生的条件)在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后可上“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我院会认可夏令营的成绩为复试成绩,无须再进行复试,直接推免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①考生填报志愿;②培养单位将考生加入备选名单;③培养单位向考生发复试通知;④考生接受复试通知;⑤培养单位发待录取通知;⑥考生接受待录取)。学生须及时进行相关操作,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48小时内进行回应,逾期不回应视作放弃。
五、复试内容
(一)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可请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辅导员负责进行。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1、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占30%;
2、专业面试,成绩占70%。
六、接收推免生计划按学校要求,我院2015年计划接收推荐免试生约60人(学硕50人、专硕10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根据报考生源情况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调整接收计划,并报研究生院同意。
七、关于奖学金
(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国内“985”高校推免生综合成绩排名在生源学校所在专业年级前10%者,可获得“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
一、我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校复试规则,落实具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负责制定本院系具体复试办法。
2、负责本院系按专业成立硕士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人数应不少于五人,组长一人,另安排记录员一名。
3、负责制定本院系外语口试的实施方案,组织外语口试试题的命制和考生的口语测试工作。
4、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5、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
6、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三、接受推免生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生必须为“985”或“211”高校、或有新闻传播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学习成绩优良,总评成绩名列本院前茅。专业必修课成绩均为及格以上、英语通过六级(六级成绩422分)或相当于六级水平的成绩证明(雅思6.5分以上,TOEFL80分以上),艺术类考生的英语须通过四级。
4、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5、本科在学期间须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与本科毕业证书。
四、接收推免生程序
1、9月28—10月7日,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名。
2、组成由专家组成的评估审查小组,对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于10月15日到校复试。所有拟接收的推免生均需参加复试,否则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于10月17日上网公示一周,同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放待录取通知,等待学生回应,学生须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48小时内进行回应,逾期不回应视作放弃。
4、取得我院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的学生(符合我院接收推免生的条件)在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后可上“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我院会认可夏令营的成绩为复试成绩,无须再进行复试,直接推免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①考生填报志愿;②培养单位将考生加入备选名单;③培养单位向考生发复试通知;④考生接受复试通知;⑤培养单位发待录取通知;⑥考生接受待录取)。学生须及时进行相关操作,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48小时内进行回应,逾期不回应视作放弃。
五、复试内容
(一)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可请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辅导员负责进行。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1、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占30%;
2、专业面试,成绩占70%。
六、接收推免生计划按学校要求,我院2015年计划接收推荐免试生约60人(学硕50人、专硕10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根据报考生源情况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调整接收计划,并报研究生院同意。
七、关于奖学金
(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国内“985”高校推免生综合成绩排名在生源学校所在专业年级前10%者,可获得“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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