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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13-11
2013-11-19

美国著名媒介伦理学家克里福德•克里斯琴斯教授在我院举办讲座

本新闻来自:SJC

2013年11月14日18时30分,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教授克里福德·克里斯琴斯(Clifford G. Christians)应邀在我院学术报告厅做了一场讲座,主题为《传播伦理和普适性问题》(Communication Ethics and the Problem of Universals)。克里斯琴斯教授是美国著名的媒介伦理学家,此次访问武汉大学的主要目的是参加11月16日与17日由我院举办的第七届《跨文化传播国际学术会议》,并将在大会上做题为《多元文化世界里的人性尊严之伦理》(The Ethics of Human Dignity in a Multicultural World)的演讲。

讲座一开始,克里斯琴斯教授便以自问自答的方式亮出了自己的观点:“我在美国所论述的伦理原则在中国或金砖五国也适用吗?”答案是肯定的,伦理存在普适性,并在讲座中阐述了为何他认为伦理是具有普适性,如何确认伦理的普适性,以及有哪些普适的伦理。

克里斯琴斯教授首先从哲学角度出发,援引德国哲学家康德的观点,康德认为伦理和牛顿所发现的重力定律一样,具有普适性。而克里斯琴斯教授认为,由西方主导的伦理存在问题,首先,作为理性抽象的伦理原则是“帝国主义式的”(imperialistic),其次,西方伦理的主轴是“个人自主(individual autonomy),个人决策(individual decision-making)与个人权利(individual rights)”。

接着,克里斯琴斯教授从当前占主导地位的伦理的对立面出发,试图建立一种新的伦理。当前占主导地位的伦理范式是以个人和自主性为中心的,个人的对立面即是“普遍的人性”(universal humanity),自主性(也即自由)的对立面是“一致性”(solidarity)和“归属感”(commitment),因此,他认为:“这种新的伦理的出发点是发展非帝国主义式的、非西方的普适性的伦理,不要从个人的角度思考,而要从整个人类的角度来思考”。这也就是他所说的“整个人类的一致性”(universal human solidarity)。而一致性的核心是:“生命的神圣性”(sacredness of life),在他看来:“对地球生命的敬畏是全球媒介伦理的哲学基础。”这是不同文化之间所共同遵从的一种协议,只有基于此基础,一个同一(common oneness)的媒介伦理有才存在的可能性。而这种同一性包含了三种基本的原则:真相(truth)、人类的尊严(human dignity)、非暴力(non violence)。

因为时间关系,克里斯琴斯教授只将“真相”这一原则展开来说,其它两个基本原则并没有详细论述。他认为真相不是“纯粹的事实”(pure fact)或“精确的数据”(precise data),而是“真实的揭露”(authentic disclosure)。为了更加形象地表达这个观点,他分享了两个著名的案例,其中一个是南非记者凯文·卡特(Kevin Carter)1994年获得普利策奖的那幅照片。在这里,克里斯琴斯教授批判了那种将真相仅仅视为“纯事实”(raw fact)、“社会的镜像”(mirror of society)的观点,认为这“不仅仅是反映一个事实的照片,而且反映了深层含义的真相”,即反映了“内战、世界的救援等重要背景信息的”真相。另一个案例是“超人扮演者克里斯朵夫·里夫的超级碗广告”。在这一案例中,他提到了媒介在报道残疾人时所存在的偏见问题,认为他们首先是人,是“行动不便者”(a person with disability),只是“意外坐上了轮椅、意外失明”而已,而不是一个“残疾的人”(disabled person),只有将他们作为一个“人”来报道才能报道出真相。

最后,克里斯琴斯教授回答了老师同学的提问。此次讲座于20点30分左右结束,进行了约2个小时。

(刘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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