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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32005-03
2005-03-23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05年硕士生复试细则

本公告来自: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一、我院实行差额复试 ,各学科专业复试比例应不低于120%, 即参加复试人数应为本院系招生规模的120%。

  二、 我院成立了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我院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招生工作程序进行。

  三、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校复试规则,负责制定本院系具体复试办法。

  2.负责本院系按专业成立硕士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导师人数应不少于三人,组长一人,组员两人或两人以上,另安排记录员一名。

  3.负责组织对本院系拟接收的校内和校外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

  4.负责组织本院系的专业综合课(笔试)试题的命制、各专业课口试试题的命制、对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试题的命制和复试工作。

  5.负责制定本院系的外语口试的实施方案,组织外语口试试题的命制和对考生的口语测试工作。

  6.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7.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

  8.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四、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我院在3月下旬上网公布复试名单及复试要求、复试办法,3月30日——4月1日复试,4月5日公布复试录取结果。

  五、 复试基本内容和形式:

  1.专业综合课笔试。

   按2005年招生简章的要求进行专业课的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试卷由各招生院系组织集体评阅。

  2.对复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每个听力口语测试小组须配备 2名或2名以上主考教师。主考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听力口语测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须按时更换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听力口试题目。每名考生考试时间10分钟左右。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若条件许可,应将口语测试全过程进行录音。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我院按专业组成7个复试小组组织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面试情况要有记录,并认真填写复试记录,面试成绩取所有老师的平均值。面试满分为100分,每名考生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约20分钟。

  专业课面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须按时更换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专业课面试题目。

  综合素质面试为的是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包括考察其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了解其对专业课以外的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考察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还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状况的考察,对特长、兴趣爱好的了解和其他情况的了解,等等。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已在2005年招生简章中公布。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每门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均为100分。

  六、 复试时间与复试通知

  1.硕士生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30日——4月1日。深圳班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2日上午。具体复试安排见复试通知及新闻与传播学院复试工作安排(张贴在院门口)。

  2.参加复试的考生从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

  3.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由考生本人自理。

  4.复试结果将于4月5日上网公布。

  七、由于本院各专业的生源情况较好,不接受调剂生。  

  八、 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开始时,应先对照复试考生照片清单,核查考生的《复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

  1.对考生身份的审查: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准考证上的照片一致。

  2.对毕业证书的审查:

   在复试时须对拟录取的全体非应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毕业证书原件有疑问的,及时向考生毕业学校进行调查,或上网调查。

  九、 复试成绩计算:

  1.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及同等学力加试成绩6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2.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将各项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

总成绩= 初试成绩÷ 5 ╳ 0.7+ 专业课 ╳ 0.15+外语口语╳0.05+面试╳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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