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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052011-09
2011-09-05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接受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本公告来自:SJC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关于接受推免生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2年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细则:
 
一、我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校复试规则,负责制定本院系具体复试办法。
2、负责本院系按专业成立硕士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人数应不少于五人,组长一人,另安排记录员一名。
3、负责制定本院系外语口试的实施方案,组织外语口试试题的命制和考生的口语测试工作。
4、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5、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
6、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三、接受推免生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生必须为“985”或“211”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学习成绩优良,总评成绩名列本院前茅,英语通过六级(六级成绩425分)或相当于六级水平的成绩证明;
4、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5、本科在学期间须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与本科毕业证书。
 
四、接收推免生程序
1、9月30日前接收推免生申请资料,并需在研究生院网上的推免系统中报名。
2、组成由专家组成的评估审查小组,对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于10月13-14日到校复试。所有拟接收的推免生均需参加复试,否则不予录取。
3、复试结果于10月19日前报研招办,同时以适当形式公示一周。
4、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研招办统一发出推免生拟录取接收函。
5、推免生于10月31日前办理网上报名手续,11月10-14日办理校验报名信息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占30%;
2、专业面试,成绩占70%,综合素质面试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包括考察其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了解其对专业课以外的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考察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还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状况的考察,对特长、兴趣爱好的了解和其他情况的了解,等等。
 
六、关于奖学金

所有推免生将在第一学年获得基本奖学金及普通奖学金,奖学金等级将按复试成绩确定,并将会在复试后通知奖学金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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