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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32007-05
2007-05-23

关于认真做好200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本公告来自:SJC
各位老师、同学:
   200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报奖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认真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的组织
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资格遴选,各答辩小组成员3—5人。具体规定请参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武大教字[2001]160号)。
   
二、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
参加毕业答辩的学生应于答辩前十日将毕业论文(设计)送交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审阅,经审阅通过,方可获得参加答辩的资格。
属下列情况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
(1)未能达到论文撰写或印制基本要求者;
(2)成果有较大错误而未修改者;
(3)毕业论文有抄袭或有其他严重违反学术规范情况者;
(4)未经批准,擅自改换选题或改变写作的关键内容者。
 
三、答辩时间安排
2007届本科生的具体答辩时间安排在2007年6月2日(星期六)和2007年6月3日(星期天)进行。2007年6月10日以前各系将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含指导教师部分、评阅教师部分及答辩委员会部分)、任务书、开题报告、答辩记录、论文成绩统计表和学生毕业论文一起交教学秘书。
   
四、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要求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委员会必须严格坚持评分标准,根据学生的学习态度、实践能力、论文质量及其他有关要求全面衡量,客观评分。学生成绩严格按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规定的评分原则和参考评分标准评定,不得降低要求。
毕业论文的分项成绩评定,按百分制记分。指导教师评分占30%,评阅教师评分占30%,答辩小组评分占40%。若指导教师评分与评阅教师评分差值超过15分,则应经答辩小组讨论评分。总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时,一律按百分制记分。
 
五、毕业论文(设计)归档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夹在武汉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封面中单独装订;另将任务书、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含指导教师部分、评阅教师部分、答辩委员会及总评成绩部分)、答辩记录一同夹在武汉大学毕业论文(设计)附件中装订。
 打印、装订的具体格式要求是:
封面:使用学校统一的封面
内芯要求是:
题目(黑体3号字加粗)
学院(系)、专业、学号、姓名(宋体小4号字)
指导教师姓名(宋体小4号字)
[内容摘要](宋体5号字)
[关键字](宋体5号字)
Abstract(英文5号字)
Key words(英文5号字)
正文部分(宋体小4号字)
参考文献(宋体5号字)
此外,注释一律用脚注形式标注,序号用圆括号数字,具体格式为:期刊标注:作者:文题,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专著标注:作者:书名及起止页码,出版者,出版年。
参考文献的标注要求与注释格式同,但不注明页码。
 
六、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报
答辩结束后,各专业按以下比例推荐优秀毕业论文:一等2%,二等4%,三等4%。学院答辩委员会将各专业推荐论文进行评审,以确定推荐到学校的优秀毕业论文。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二00七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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