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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102007-01
2007-01-10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单独选拔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入学考试方式改革方案实施细则

本公告来自:SJC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单独选拔优秀人才
攻读博士学位入学考试方式改革方案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单独选拔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入学考试方式方案》(试行),我院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罗以澄
                   成 员:许汉生、石义彬
职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初录工作。
2、学科专家小组。该小组由本专业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专家小组成员应具有正高职称且办事公正、无近亲属报考本专业博士研究生;专家组设组长1人。
职责:负责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初审。
3、院学评分委会。负责对考生的资格进行最后审查,并确定参加改革试点的考生名单。
二、关于资格审查
选拔优秀人才应严把资格审查关。根据《武汉大学单独选拔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入学考试方式方案》(试行),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新闻传播学类优秀人才选拔标准: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取得硕士学位并有比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或取得学士学位、本科毕业后从事与报考专业相近的工作满6年(至2007年8月31日止);
(四)从事新闻传播学领域或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并有正高职称;
(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须在近三年(至2006年12月31日止)取得下列科研成果之一:
1.在新闻传播学领域或相关专业领域独立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者出版过专著,其中须有一篇发表在重要期刊上;
2.学术研究成果、专利方面获得省部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三名,二等奖排名第一名);
3.主持(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
(六)优秀管理人才须在近三年(至2006年12月31日止)取得下列管理成果之一:
1.在新闻传播学领域或相关专业领域独立发表过3篇管理方面的高水平研究成果,或出版过专著;
2.管理创新成果获得过省部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三名,二等奖排名第一名);
3.主持(在研)国家级科技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
4.在管理方面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或产生较大社会效益的其他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关于报名
1、2007年的优秀人才选拔只在已经报考了2007年的考生中进行,对于符合上序条件并拟参加优秀人才单独选拔的考生可在2007年1月18前(逾期不再受理)向导师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个人学习经历、科研经历和成果,对学科专业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武汉大学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两份教授级专家推荐信
2、导师审核申请材料,在《武汉大学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上填写对考生科研潜力、综合素质的详细评价及推荐意见,尽快报学院(系、所)。
3.学科专家组(类似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初审考生申请材料。专家组组成名单需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最后审查,并于2007年1月31日前确定可参与改革试点的考生名单并公示、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关于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初试为专业英语,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免政治课考试。
2.复试
复试内容:
(1)测试考生外语的实际运用能力;(占20%)
(2)根据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评分;(占30%)
(3)面试,进一步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等(占30%)
跨学科、同等学力考生免加试课程考试。
五、关于录取
1.入学考试总评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总评成绩为初试和复试成绩按比例(初试为20%,复试为80%)计算后的成绩之和。
2.选拔优秀人才指标为实际录取总人数的15%。
3.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六、关于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四至六年。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07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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