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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072006-11
2006-11-07

关于评选武汉大学先进班集体和先进班集体标兵的通知

本公告来自:SJC
各班、团支部:

为了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的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本专科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1]43号)的规定,学校决定进行2005—2006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具有武汉大学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在校普通本科学生和学生班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二、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活动和思想教育活动,出勤率高,效果好;思想积极上进,要求进步的同学多。

2.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人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能认真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

3.全班同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系融洽;诚实谦虚,尊敬师长,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遵守公共道德。

4.班级学风严谨,学习勤奋,全班同学必修课学习成绩优良率达70%以上,不及格率低。

5.班级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和文体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同学自觉锻炼身体,体育达标率在90%以上。

6.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有健全有效的班级制度;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条件
1.符合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能起到示范作用,受到公认和好评。

2.前一学年度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等荣誉称号。同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对国家和社会做出特殊贡献,并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2)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专业学习和课外活动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度参加无人监考考试被授予“诚信考试先进班级”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及名额

(一) 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
由班级在总结自评的基础上向学院(系)提出申请,交申请书一式两份,并上交电子稿。学院(系)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填写《武汉大学2005-2006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推荐表》,选择2—3个班级作为先进班级体报送学生工作部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二) 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程序
学院(系)在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基础上,从先进班集体中择优推荐1个班级,该班填写《武汉大学2005-2006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推荐表》后,报送学生工作部,经学生工作部审核、经学校评审小组评审后,报学校审批。

四、时间

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请各班于11月9日17:00前交至新闻与传播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200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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