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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022005-10
2005-10-02

新闻与传播学院关于评选2004年-2005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通知

本公告来自:
本科生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04-2005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通知》精神,我院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已经正式开始,先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详见学校《关于评选2004-2005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通知》、《武汉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和《新闻与传播学院关于武汉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的补充规定》。
二、评选程序和具体要求
    1.   9月27日学校下发《关于评选2004-2005年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通知》
    2.   9月27日-28日学习领会学校下发文件精神,制订《新闻与传播学院关于武汉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的补充规定》
    3.   9月29日-30日学院组织召开干部会,传达文件和通知。各班班干部向导师汇报并向学生传达文件,下发《武汉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开始组织测评和申报工作
    4.   9月30日-10月8日学生自评阶段
    5.   10月8日-12日班级评审阶段。按有关规定产生各班测评小组,审查综合素质测评表及相关材料,上报奖学金、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初评名单,参加先进班集体评选的班级于上交评选材料。各类材料上交截止时间 :10月12日17:00,上交地点:学院学工组学生会组织部值班同学处。
    ●先进班集体评选材料包括一份文本稿和一份电子稿,应当围绕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来撰写,要突出本班级的特点,评选材料不超过25页(不含封面)。评选材料应当包括封面、目录、正文。材料彩色黑白不限,有条件的可以上交音像资料。
    ●获得乙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或等同于乙等奖学金以上的专项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优异的方可参加三好学生评选。其中甲等奖学金获得者一般应为三好学生。
    ●奖学金初评名单、学习成绩排名名单同时上交。以测评小组审查的结果为准,各参评同学重新誊写《武汉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后由班长、支书统一收齐上交。
    ●被班级评选为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的同学需填写《武汉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审批表》后,交给本班班长、支书,班长、支书统一收齐上交。
    ●各班应及时将评审结果向全班同学公示,若学生个人对奖学金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班评审结果公布后一个工作日内向本班测评小组提起申诉,本班测评小组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6、10月12-14日学院审核,拟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及优秀班集体名单,10月14日张榜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学工组申诉,学院在查明事实后与接到申诉的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7、10月20日评选结果上报学生工作部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评选比例
    1、三好学生的评选人数不超过本班参评学生总数的8%,优秀学生的评选人数不超过本班参评学生人数的25%,甲、乙、丙等奖学金的评选比例人数不超过本班参评人数的5%、15%、30%,奖金分别为人民币2000元、1200元、700元。
    2、学院先进班级体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学院推荐获一等奖的班级参加学校先进班级体评选,其中一等奖第一名参加学校先进班级体标兵评选。
    3、学院在评定的三好学生基础上推荐一名三好学生参加学校关于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学工组
                                              
200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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