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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82010-09
2010-09-28

关于评选2010年港澳台本科生奖学金的通知

本公告来自:


港澳台本科生:

为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引导港澳台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092010学年度港澳台本科生奖学金的评选,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2009级、2008级、2007级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学习勤奋,评奖学年所修课程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学校、院系各项活动,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5、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三、奖学金等级与奖励标准

奖学金名额、等级、奖励标准,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目前,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港澳台本科生奖学金等级、奖励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元。

四、评选程序

由港澳台学生以年级为单位进行评比。每个年级的港澳台生推举出一定数量的学生代表组成测评小组进行评议和核查,测评小组应当包括一定比例的不参评奖学金的港澳台学生。根据得分和奖励比例确定初选名单;101217:00前港澳台本科生以年级为单位将评选材料交至学院215办公室。上交材料包括:1、参评学生的《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2、港澳台本科生奖学金评比汇总表。其中奖同时提交港澳台本科生奖学金评比汇总表电子稿。

学院审核各班上交的材料后,将于1016左右予以公示,对于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同学可于公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工组提出异议。

                               

新闻与传播学院本科生办公室

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计分标准

素质综合测评表

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评比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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